继2007年8月平安财险推出车险“电销”后,现在已经有中保财险、阳光财险、太保财险、大地财险等7家财险公司获得车险“电销”资格。由于“电销”服务便捷,所付保费也比传统保单便宜近15%,这一营销方式将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电销”车险属于一种新的营销模式,目前多数车主并不十分了解。“电销”是以电话为主要沟通手段,借助网络、传真、短信、邮寄、递送等辅助方式,保险公司以专用电话与客户直接联系,来完成保险产品的推介、咨询、报价、保单条件确认等主要营销过程。
为了规范营销环节,按照相关规定,财险公司“电销”车险时必须由专人进行,并且全过程需要录音以备查。如果投保人同意投保,将通过保险公司专用银行账户支付保费,或由保险公司专人前往,通过POS机器刷卡支付,然后再寄送保单。
目前“电销”刚刚起步,仍有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存在。有时一些营销人员或中介机构为了增加收入,冒充保险公司“电销”部门进行兜售保单,从中获利,如此行为很可能导致投保人不能获得应有的保障。
因此,专家提醒投保车主,投保前一定要核实对方声称的保险公司是否具有“电销”资格,对方的电话号码是否为该公司的“电销”专用号。“电销”属于一种直销,如果对方在收取保费外还另外收取手续费将属于违规行为。
同时,一位“电销”负责人也表示,如果车主决定承保,在电话中一定要交待清楚投保人身份、投保意愿、投保对象的相关信息、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障范围、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缴费方式、保险费及保险合同生效日期等内容。当收到保单时,也一定要认真核实这些内容。此外,规范的保单必须注明“电销专用”标记,并印有条款名称和条款编号,如果投保人发现这些标记缺失,可以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
商报记者 崔启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