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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规范调整保险机构股票债券投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8日 10:09  北京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记者毛晓梅)中国保监会7日晚间消息称,保监会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改进股票资产配置管理,强化股票池制度管理,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依规运作控制总体风险,加强市场风险动态监测,并落实岗位风险责任。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50%以上的,可以按照规定,正常开展股票投资,偿付能力充足率连续四个季度处于100%到150%之间的,应当调整股票投资策略,偿付能力充足率连续两个季度低于100%的,不得增加股票投资,并及时报告市场风险,采取有效应对和控制措施。

  据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记者毛晓梅)中国保监会7日晚间消息称,保监会近日下发通知,决定调整保险机构债券投资政策,拓宽投资范围,增加投资品种,改善资产配置。

  新增加的债券投资品种包括:财政部代理发行、代办兑付的地方政府债券;境内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大型国有企业在香港市场发行的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无担保债券。

  就投资有关债券的比例,通知中明确,投资有关无担保债券的余额,不得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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