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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需先到银行办理专用存折
本报讯(记者易明灯)本市符合条件的居民下周一就可以开始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了,这比原计划的4月1日提前了一周多。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的。
办理时间比原计划提前一周
本市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根据该办法,具有本市户籍,男年满16至60周岁、女年满16至55周岁,并且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纳,每年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10日。考虑到今年是参保的第一年,广大居民参保心情迫切,且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故将办理参保手续时间提前到本月23日。
银行托收保费并代发养老金
办理参保手续时,居民需在指定银行先开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存折,并存入足额保费。城区居民和郊区居民分别到户口所在地的北京银行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办理;之后,凭户口本、身份证和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居委会(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为96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7420元。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确定缴费标准。
新农保自动转入养老保险
截至去年底,本市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累计127.5万人,这部分人的参保信息将直接转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领取待遇人员继续享受待遇,正在缴费人员应继续缴费。
市劳动保障局提醒广大居民,本市社会养老保险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水平比较高,领取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也比较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相对较低,养老金待遇水平也相对较低。如果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又有一定的缴费能力,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可以相互转移衔接的。
此前,本市没有被养老保障体系覆盖的人群大约有20万人,这部分人今年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和老年保障制度被纳入体系,后者为一次性纳入,应参加养老保险者如果不参加相应保险,今后不能再享受老年保障制度的福利性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