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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筹国民化,个人账户全民化
《21世纪》:应当如何彻底改革中国的养老保障制度,实现真正的老有所养?
杨燕绥:养老金制度应当重新定型,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即“社会统筹国民化,个人账户全民化”。
第一,社会统筹国民化。社会统筹由中央政府负责,建立养老金税,而不是中央向地方收费。然后由中央建立养老统筹基金。向全体达到65岁的老人发最低养老金。这个最低养老金,作为国民待遇,应该与当地的平均工资、物价挂钩,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左右;农村可以比城市略低,因为农村老人有一些生活用品。财政计划和预算,以及地方之间的调剂,都由中央来做。你只要在当地生活,就按照当地的水平领养老金,这样就不存在异地转移问题了。我估算了一下,这样养老金只占GDP的1%-3%,现在是1%,将来人口老了,就要3%;如果养老金水平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30%,就要达到2%-3%了。人民挣多少花多少,养老金和GDP是应该有一个比例关系的,这体现了福利最大化中的福利分配公平化、效率化的基本原则。
第二,个人账户全民化。这是指每个人有能力、收入的时候,在银行建立自己的账户,这个账户一般锁定到退休,除非遇到疾病、重大灾害和特殊情况,否则不可以提前领取。他们退休之后,每个月领取年金。不管从事什么职业的人,这一生当中只要有钱,愿意往养老金账户里存钱,政府就应当鼓励,给予所得税减免。有职业的人会有各种各样的职业年金,这等于在年金之外,雇主又帮他存了一份养老金。这种储蓄养老金的方式叫择时酌情,择时是根据年龄,酌情是根据收入状况。
《21世纪》:在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中,如何界定政府的职责?
杨燕绥:政府可以对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给予三个支持。
第一是利用税收杠杆调节,鼓励人们存养老金。养老储蓄应该在税前列支;穷人要给予补贴,引导他储蓄;高收入者得有封顶线,不能把这当成避税渠道。
第二是用法律锁定个人账户,不能随便支取,除非遇到重大灾害和疾病。
第三是为养老金个人账户的运营建立好的受托人制度和投资管制政策,把养老金交给最值得信赖的受托人。中国发展了5年的企业年金制度,打造了很好的机制;但是很多政府部门缺乏养老金文化,因而在政策上不够支持,甚至打击了这个计划,把合规的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产品混在一起,实行同样的税收政策。所以,在过去5年里,企业年金制度发展艰难,但它毕竟成长起来了,被接受了。所以,个人账户全民化,也需要我们打造合格的养老金受托人制度,对其投资给予适度严格的管制。
养老金投资也就是这二三十年的事情。有人说当前时机不对,我不认同。金融危机是难免的,此时人们心态冷静,人们在冬天才知道要穿棉袄,只有在金融危机时才能看透投资风险。养老金计划管理需要战略眼光,现在我们看到了危机的底部,到高峰的时候就可以用收入弥补现在的损失了,用二三十年的时间,创造稳健、平衡的收入体系。
这个模式有几个方面的好处。
它把政府责任和个人责任分开了,政府保证人们最低的养老金,个人则好好储蓄自己的养老金。这样,政府的责任就变成两部分:一部分是用比较少的钱来解决所有人的最低养老金,政府的风险降低了,责任也下降了;另一部分是用政策引导个人储蓄养老金,培育受托人制度,制定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的管制规则,这对政府的监管能力是一个挑战。
它解决了不同群体之间的公平性问题。社会统筹国民化,是指不管公务员还是农民,退休以后都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领养老金,大家都有吃饭的钱,对政府都不会有意见。个人账户则是个人靠职业生涯存起来的钱,因人而异,是不可比较的。所谓的不和谐问题是不会出现在个人账户中的,而只会出现在公共账户里,因为这是可比的,一些不公平也是显而易见的。
它会使20年后政府的财政负担逐渐下降。从长期来看,通过养老金制度改革,我们可以获得时间价值,也有助于培育中国的资本市场、好的公司治理和公民的养老金文化,这些都是价值无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