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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销售要在独立营销区域进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6日 04:10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王婷】为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近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保险销售在独立的营销区域进行。

  根据《通知》,商业银行首先应合理授权不同层级营业网点代销产品的业务种类,对于具有投资性的保险产品应在设有理财服务区、理财室或理财专柜以上层级(含)的网点进行销售。

  其次,商业银行要加强代理保险产品的宣传管理,对宣传材料进行存档管理,宣传材料必须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统一印发;代理保险销售人员要与普通储蓄柜台人员严格分离,代理保险销售人员要在以开展营销为主的理财服务区域或其他类似职能的独立区域宣传保险知识,介绍保险产品。

  再次,对购买投资性保险产品的客户,应建立客户适合度评估制度,并应根据产品风险等级提高销售门槛。

  第四,银行可允许保险公司的持证销售人员与银行销售人员共同对客户在银行规定的理财区域内进行保险宣传、营销活动,保险公司的持证销售人员应有明显区别于银行销售人员的标识,在提供服务前,应明确告知客户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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