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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新年前,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包括境内、境外上市保险公司在内的所有保险公司,均执行新的统一的会计政策,在编制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时遵循3项会计政策: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分拆处理,保单获取成本不递延并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新的基于最佳估计原则下的准备金评估标准。
保监会还表示,将于今年迟些时候发布“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标准”、“保费分拆标准”和“新准备金评估标准”。在新标准发布实施前,各保险公司暂时仍按目前会计政策核算,待新标准实施后,再对以前年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保费增长不被看好
去年,全国保费收入9784亿元,同比增长39%,是2002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然而,在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影响下,保险公司极为重视的新年开门红计划,今年开展得极不顺利,更有不少业内人士已经对2009年保费收入增长表示担忧。
虽然保监会关于“保费分拆标准”尚未出台,但新会计准则的执行确实能够成为今年保费增速下降最佳“借口”。以中国平安为例,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该公司半年保费收入692.28亿元;而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需要扣除万能险和投连险属于保单账户的保费存款部分,保费收入下降为541.92亿元。
在投资型业务成为市场主流之际,监管部门通过改革会计制度中的保费收入核算方法,更能客观地反映出保险公司的业务结构和保单质量,也是促进保险公司回归保障的有力措施。对以投资型业务为主的新兴保险公司面临痛苦转型,而对传统保险业务做得扎实的大型公司则无疑是巨大利好。
有证券分析师表示,保费收入的分拆确认在会计准则上而言,就是将这些非保险负债从进来那一天开始就直接计入企业的负债,而不通过利润表。因此对保险公司而言,公司的利润与净资产不会因为保费统计口径的改变,而受到明显的影响。
取消保单成本递延
新准则要求保单获取成本不递延,计入当期损失。目前的中国会计准则通过调整首年净保费的方法,将费用给予一定程度上的递延。也就是说,虽然不允许递延费用资产的存在,但是却在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方法上给予了一定程度上的考虑。
而国际会计准则根据收入费用配比原则,允许对保单成本进行递延和摊销,成为企业利润较高的主要因素。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国平安去年上半年净利润达到94.87亿元,其中递延保单获得成本53.16亿元。也就是说,会计准则变更后,主要受影响的是境外上市保险公司的会计报表。但是最终的影响结果可能并不会像目前市场所想象的那样直接减少递延资产,从而引起利润和净资产的下调。
保单获取成本不递延,意味着个险期缴型业务80%左右的代理人佣金均要在首年发生,不利于内含价值较高的个险期缴业务推动。对成立时间较短、资本实力较弱的中小保险公司而言,新单做得越多、亏得越多,无疑将会进一步延长其盈利期,增加其经营和发展的困难。
业内人士表示,相比目前境外所采用的会计准则,国内保险公司的净资产与每股收益都将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是其下降幅度将会小于取消提取递延费用资产所带来的影响。
准备金率水涨船高
根据保监会要求,2009年,保险公司采用新的基于最佳估计原则下的准备金评估标准。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最佳估计原则”意味着以投资回报率的预期作为未来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的评估利率标准。
近年来,在上市保险公司年报内含价值报告中,投资回报率假设均被预估在4.5%以上的水平。由此,提取准备金评估利率标尺也将随之大幅上扬,大大减少保险公司的责任负债。不过,各家保险公司对于“最佳估计”的理解肯定会产生差异,所采用的评估利率也将不一致。就好像对于同样的保单,不同的公司提取的责任准备金也可能是不同的,造成最终的财务报表产生差异。
据悉,由于新的会计准则的实施必然带来一系列需要改进的地方,特别是监管部门极为看重的偿付能力计算标准。目前,保险公司关于偿付能力计算体系都是依靠现行的会计准则,如果改用新的会计准则的话,那么对包括内涵价值在内的许多报表内容的计算都会影响。至于是否能在今年内完成,则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