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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交强险互碰自赔 2000元内可自由理赔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1日 15:1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今天起,交强险“互碰自赔”机制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这意味着2000元金额以内,损失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车主将可以直接到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所谓“互碰自赔”,即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车主可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不必往来多家保险公司。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邓金华日前告诉记者,“互碰自赔”实施后,将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缩短理赔时间。据介绍,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条件,车主就可“互碰自赔”:1、两车或多车互碰;2、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3、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4、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5、事故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6、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据悉,实施“互碰自赔”后,车主出险,在第一时间报警、打电话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就能定损处理事故,不再需要等待双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都到场。

  记者获悉,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统一部署下,从今日起,我省保险业将全面推出“互碰自赔”机制,包括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等21家财产保险公司均可为广大车主或驾驶员提供此项服务。

  本报记者 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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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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