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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 林劲榆
我国车险领域将酝酿新的变革,今后两车互碰出险,车主只需前往自家的保险理赔交强险,从而减少了投保人来回奔波的烦恼。根据中国保监会发布的最新通知,自2009年2月1日起,我国保险行业将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
轻微互碰后索赔手续大大简省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建立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基础上的一种快速理赔方式,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该机制与2008年2月推出的“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交强险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一同构成覆盖全国的交强险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快速理赔的体系。
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在启动“互碰自赔”机制后,保监会还将进一步简化车险理赔手续。下一步,保监会将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各保险公司尽快研究实施交强险理赔单证标准化,规范并统一交强险理赔单证要求,从而进一步简化理赔手续。
“互碰自赔”设置两千元限额
从2月1日开始,大部分交通事故将遵循“互碰自赔”的规则来理赔交强险,但是也有部分事故是例外的。中国保险行业表示,交通事故采用交强险“互碰自赔”必须满足四方面的条件。事故发生在投保了交强险的两车或多车互碰,事故只导致各方不超过2000元的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事故各方自行协商或交通警察裁定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各方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均可。另外,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互碰自赔”机制设置了2000元的限额,但保险行业协会鼓励各地能够突破各地能够突破这一限额,最大限度地服务车主。中国保险行业表示,设置“互碰自赔”2000元的限额有多方面的考虑。
首先,交强险有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最高2000元,交强险属于强制投保,而商业车险是自主保,发生碰撞的车辆不一定都有商业险,因此超过2000元的损失不好“自赔”。其次,交强险采用“无过错”赔偿方式,而商业车险按照“按责赔偿”方式,两种赔偿方式不同,商业车险不好“自赔”。再次,各地商业车险的投保率相差很大,难以在全国“一刀切”。但是对于商业车险投保率较高的地区,鼓励试点扩大“互碰自赔”的适用范围。
保险公司被骗保风险增加
保险行业推出“互碰自赔”机制为客户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增加了保险公司被骗保的风险,而去年,上海以车险为主的财产险市场出现了全面亏损,车险理赔增长较快是重要原因之一。
针对可能出现的骗赔风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保险公司将采取五方面的措施防止风险:首先,通过信息共享、比对校验,保险公司将按“互碰自赔”方式处理的案件的相关出险、赔付数据及时上传到行业共享的交强险信息平台。包括双方事故车辆号牌号码、出险时间、出险地点、责任划分、交强险赔款金额等。交强险信息平台对于上传的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对于无法比对的数据或比对发现不符的数据会向保险公司进行提示。其次,保险公司将加强对事故真实性的勘查,发现痕迹不符或存在疑问的,将对各方车辆进行复勘,核实事故情况。第三,保险行业会将联合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加大骗赔案件的处罚力度。伪造现场、虚构事故的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互碰自赔”规则实施前后比较
查勘定损修理车辆和索赔
互碰自赔前
双方约时间,在都可以的时间内甲、乙先共同到A公司查勘定损甲、乙再共同到B公司查勘定损甲乙各自修车后,各自支付自车修理费用甲、乙相互结清费用,交换修车发票再向各自保险公司索赔
互碰自赔后
自己的时间自己来作主甲到A公司查勘定损乙到B公司查勘定损甲乙各自修车后,各自支付自车修理费用甲乙直接向各自的保险公司索赔
案例说明:甲乙两车相撞,都有交强险,甲投保A保险公司,乙投保B保险公司。都有责任、只有车损、损失都不超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