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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挪用侵占保费苗头再起 保监会重拳出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4日 15:59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为规范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收取保费业务管理,今日保监会下发通知严厉打击保险中介机构挪用侵占保费违法违规行为。各保险公司不得以委托代理机构收取的保费未到账为由,拒绝承担保险合同义务。

  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应把委托保险代理机构收取保费的风险管控作为中介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保监会加强应收保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代理机构代收保费的风险监测,及时催收逾期未交保费,并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和外部合同,形成长效机制,化解风险隐患。

  据悉,近年来各地连续发生数起保险中介机构挪用侵占保费案件,引起消费者严重不满。针对此种情况保监会通知:各保监局要从源头抓起,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和完善委托保险代理机构收取保费业务的管理。要强化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的监测预警,定期收集、分析相关数据,查找中介机构挪用侵占保费等风险隐患,及时跟进和处理,防止恶意违法案件频发。与此同时,各保监局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中介业务管控不力、引发或者纵容挪用侵占保费行为的保险公司和挪用、截留保费的保险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对恶意挪用侵占保费、涉嫌经济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等单位。要通过典型案件处理,增强威慑力,防止保险中介机构挪用保费成为行业潜规则。

    相关报道:

    关于遏制保险中介机构挪用侵占保费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

    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 明年将进行分类监管

    300余保险中介遭保监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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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中介普查结果公布234家违规专业中介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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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细数保险中介五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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