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林劲榆 实习生 郑雯婷
晨报讯 昨天,保监会发布公告,由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福德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销售产品时,擅自以各种名义给客户附加利益,违反了《保险法》中的条律,因此对其进行处罚。
据透露,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销售“常无忧日常看护(B款)个人护理保险”时,违反保监会有关产品的监管规定,在备案产品内容之外,以“满期客户忠诚奖”的名义给客户附加利益;瑞福德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销售“福满堂”健康护理服务计划时,违反保监会有关产品的监管规定,在备案产品内容之外,以“健康体检金”名义给客户附加利益;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销售“阳光普照两全保险(分红型)”时,违反保监会有关寿险公司赠送保险的规定,违规向客户赠送保额,事实上擅自改变条款费率。
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从法律角度看,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监管规定,性质严重。从公司角度看,这些业务内含价值低,扩大了保险责任,存在较严重的利差损,大量销售此类产品可能造成公司财务亏损,并引发偿付能力下降或不足,在满期集中给付时还可能带来较大的现金流风险。从行业发展角度看,这些做法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影响了行业形象,违背了寿险经营规律,并有可能引发潜在的金融风险。
昨天,保监会依照《保险法》和有关监管规定,对这些公司进行了严肃处理。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