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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销售违规 高管薪酬奖励或被罚受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 16:49  新民网

  【新民网·独家报道】又有多家保险公司的销售违规行为12日被曝光。与之前几次不同的是,保监会首次将处罚警告升级到保险公司高管的个人利益层面。保监会指出,因业务违规导致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将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励。

  据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销售“常无忧日常看护(B款)个人护理保险”时,违反保监会有关产品的监管规定,在备案产品内容之外,以“满期客户忠诚奖”的名义给客户附加利益;瑞福德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销售“福满堂”健康护理服务计划时,违反保监会有关产品的监管规定,在备案产品内容之外,以“健康体检金”名义给客户附加利益;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销售“阳光普照两全保险(分红型)”时,违反保监会有关寿险公司赠送保险的规定,违规向客户赠送保额,事实上擅自改变条款费率。

  保监会称,从公司角度看,上述业务内含价值低,扩大了保险责任,存在较严重的利差损,大量销售此类产品可能造成公司财务亏损,并引发偿付能力下降或不足,在满期集中给付时还可能带来较大的现金流风险。从行业发展角度看,这些做法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影响了行业形象,违背了寿险经营规律,并有可能引发潜在的金融风险。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上月底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强调,保险业要切实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加强对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的监管,确保2009年在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上见新成效。

  保监会此次对违规行为通报指出,严肃处理的方式,包括对违规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对公司下发监管函,责令停止违规业务,进行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等。对因此类业务导致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还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对公司采取了责令增加资本金,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励,限制公司增设分支机构、限制公司业务范围等监管措施。(新民网 卜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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