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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门诊费用 待遇看齐在职职工
灵活就业者
-1800元以上部分享报销待遇
在职介、人才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明年起可报销。《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参保人群包括,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符合法定就业年龄、从事个体劳动或者自由职业,在市、区职介中心、人才中心以个人委托存档的人员以及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在不增加个人缴费标准的情况下,由原来只管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报销,变为可以按在职职工相同的报销范围和标准享受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灵活就业人员门(急)诊就医时,须持本人贴有条形码的医保手册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医疗保险A类医院。一个医疗保险年度累计发生1800元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医院报销比例为50%,在社区就诊报销比例为70%。
-门诊报销每月10日前集中办理
市劳动保障局提醒参保人员,鉴于当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手工结算,在实施划卡结算之前,存档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在每月10日前到个人存档的职介中心、人才中心和街道社保所集中办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由本人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单位负责申报。晨报记者 姜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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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医保报销
与单位缴费脱钩
明年起,退休人员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报销与单位是否缴纳医保费脱钩,近200万退休人员将能确保按时足额拿到医疗报销。
市劳保局副巡视员张大发介绍说,按现行政策规定,企业若不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基本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明年新政实施后,“退休人员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待遇与单位缴费情况脱钩,如果企业因关闭破产和经营困难等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费,退休人员也不会受牵连,仍可以及时拿回医保报销费。”
至于“脱钩”新政是否会“纵容”部分企业恶意不缴保费,医保处处长蒋继元明确表示,将会采取行政监察手段予以敦促,“退休人员在职时已尽过缴费义务,没有理由为单位现在的原因影响他们享受待遇。”
另外,因单位欠费造成退休人员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将分情况处理:2009年新政实施之前,因企业关停并转等原因找不到单位的,退休人员垫付的医疗费可凭当年真实有效的单据到社保经办机构补办报销;尚有单位的,须待单位补齐缴费再予报销。2009年脱钩新政实施后,因单位欠费造成退休人员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均可以按规定报销。
晨报记者 姜葳
晨报提醒
门诊报销明年4月起办理
单据须妥善保管
三项新政策将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但考虑到信息系统升级、经办人员培训等因素,参保人员门诊报销开始时间为明年4月1日。因此,自2009年1月1日至4月1日期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单据要妥善保管。 晨报记者 姜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