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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胡俊华 印峥嵘 发自上海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看到,丘博保险(中国)因与关联企业违规交易,而被保监会处以15万元的行政处罚。
美国丘博保险集团是全球最大的非寿险保险公司之一,2004年,丘博保险以430亿美元资产、130亿美元年收入和16亿美元净利润,入选全球500强企业。丘博保险(中国)是集团在中国的独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元。
丘博保险被罚15万元
据昨日保监会发布的文件披露,丘博保险(中国)“因在2008年度同 关 联 企 业FederalInsuranceCompany 和 Pacific IndemnityCompany存在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再保险交易”,被“处以15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保监会表示,2008年3月31日,丘博保险 (中国)分别与子公司Federal Insurance Company和PacificIndemnityCompany签订了溢额再保险合同,违反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除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外,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下列交易活动,即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以及资产买卖或者其他交易。”
在查阅进一步的资料时,记者发现,今年11月11日,保监会曾针对丘博保险(中国)与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一事发布公告:“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自发文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与FederalInsuranceCompany 和 Pacific IndemnityCompany从事再保险关联交易。”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记者昨日来到位于上海某闹市区的丘博保险东北亚总部。丘博保险一法务部负责人接待了记者。她表示,自己也是前一天才看到保监会罚款的公示,目前还不便于对外发表评论。
当记者询问丘博保险是否会缴纳这笔罚款时,该法务部负责人表示,“公司不会因为这件事情就此消失”。当记者试图继续追问时,该负责人表示,两点半有一个重要的会议,她的权限范围内就只能说这些。
再保险容易出现违规行为
一保险业内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丘博保险公司向保监会申请的交易行为,应该与实际操作的交易行为存在不相符之处,或许这才是丘博保险遭行政处罚的真实原因。
“丘博保险向保监会申报批准的行为,和被处罚的行为,不是同一个行为。”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表示,丘博保险之前向保监会申请批准的,应该是普通再保险,但实际进行的,应该是溢额再保险,而这需要另外单独报批。
溢额再保险,是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 (即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的一种再保险方式。郝演苏表示,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溢额再保险合同本身没有问题,关键问题在于是否经过保监会认可。
他特别指出,再保险是外资保险公司容易出现违规行为的地方。“有关联关系的几家公司,操作溢额再保险比较方便。比如,可以操作虚拟交易,可以让财务上好看一些,也可以进行内部利益输送。”
郝演苏表示,很多海外再保险机构并非国内持牌的保险公司,因此不能直接在国内经营再保险业务。但它们可以通过一个保险代理,找一个在中国注册的外资保险公司或者有关联的保险公司来出单,再通过再保险的形式分给国外保险公司。
“换句话说,境外的公司可以通过在境内注册的关联企业,间接从事境内的保险业务,是一种 ‘代转包’的性质。这样做的风险很大,如果境外的保险公司没有足够的承保能力还来承担大规模的保险业务,就属于保险的皮包公司。”
不过,目前这一说法仍是业内人士的猜测,记者将继续关注该事件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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