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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保险销售渠道布下陷阱 购买者易踩地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4日 06:58  理财周报

  如果轻易听信街边保险推销者虚报的高收益买了产品,一旦过了犹豫期,保险公司将扣除初始费用

  理财周报记者 汤雅婷/文

  除银保打着“理财”旗号卖保险产品之外,别的渠道是否也有销售陷阱?邮代、电话电视销售、手机销售、网上保险超市……面对形形色色的保险销售方式,消费者怎样才能“擦亮眼睛”,做出正确的选择?理财周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亲临各保险销售渠道销售现场展开调查。

  街边摊卖保险:

  宣传资料多被随意篡改,虚报收益

  理财周报记者在北京某地铁站发现,一位姓王的先生摆起卖保险的“小摊”,不少群众驻足咨询。他主推的是新华“幸福年年”分红保险,宣传资料上是一个简单的保险案例演示:以15岁女孩为例,年缴1.5万元,60岁前每两年领取一笔钱。记者询问领的钱是怎么来的,他说:“就相当于利息,此外还有分红,像今年的情况,别的公司都分不出红利,但我们公司照样分很多。”

  理财周报记者指着演示表格中的分红数额询问王先生:“能确保拿到这么多钱么?”他给予了肯定的回答。随后,他拿出一份彩印的“保险计划书”对记者说:“这个是合同,签了就保证拿到收益,而且产品很快就停卖了。”

  理财周报记者通过王先生的业务号码和新华人寿的投诉电话查询得知,他是今年8月份加入新华人寿的,还未取得保险代理人的资格证书。但记者注意到,王的名片上赫然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监会资格认证寿险代理人、高级客户经理、高级理财顾问”。记者又联系了王先生的上级主管陈女士,她表示“因为我的业务跑不过来,就让新人出去锻炼,推销产品并收集客户资料,我再通过邮件和电话与客户沟通”。

  理财周报记者就这一现象,采访了某大型保险公司分公司总经理陈先生。他说,记者采访中拿到的宣传资料应该是代理人私印的宣传单张。“许多销售人员会自行印刷一些宣传单张,不但简陋,而且往往会根据销售需要随意编写甚至篡改上面的内容。”陈先生还提醒道,“这些宣传资料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客户若轻信此类宣传,很容易上当受骗。”

  陈先生还进一步指出,“有的代理人存在夸大收益率的现象。比如说分红险,一般宣传资料上提供的个人账户价值利益演示,是根据保监会规定,按照低、中、高三种结算利率给出的,低结算利率代表保证收益,中高档结算利率也是有规定的。但有的销售人员为提高银保产品的诱惑力,只提供高结算利率下的利益演示,或者自己定一个结算利率。”

  理财周报记者要特别提醒消费者的是,如果轻易听信街边保险推销者虚报的高收益买了产品,一旦过了犹豫期,保险公司将扣除初始费用。对此,陈先生表示,“保险产品在购买时有初始费用,尤其是万能险,它的结算利率都是基于扣除初始费用后来计算的。因此客户获得的收益绝非缴纳的保费与结算利率的乘积。”

  电话销售:仅凭“录音”划走保费,出现纠纷取证难

  北京的赵先生向理财周报记者投诉,今年10月份接到自称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向其销售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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