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规范人身险业务 保监会将设行业服务最低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0日 02: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卢晓平

  昨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将设定首个内容翔实、量化、全方位的人身险行业服务最低标准。

  据了解,规范规定了人身保险业务的柜面服务、销售、承保、客户回访、保全、续期、理赔、应急机制、信息披露、咨询投诉、服务质量保证与监督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是保险公司面向客户提供保险服务的基本标准。

  保监会严禁销售人员代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名。要求保险公司建立投保提示制度,并特别提示分红保险红利的不确定性,万能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和结算利率的不确定性,投连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和投资收益可能为负的风险。

  保监会特别强调,保险公司应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收取新单首期保费,客户主动到保险公司缴纳保费或当地不具备转账条件的除外。

  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应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并及时记录客户回访情况。对离司保险营销员所有业务和失效保单应于离司前进行100%回访,并告知长期险客户接替服务的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对1000元以上的退保客户、满期客户和理赔客户进行100%回访。对其余客户进行抽查回访。采用各种方式仍不能完成回访的,应暂停计发佣金或手续费。

  保监会明确,保险公司服务未能达到本规范制定的服务质量指标的,由保险监管机构责令改正。对于不认真及时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3000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