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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公司试点代收车船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08日 16:14  华夏时报

  北京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试点工作于11月1日正式启动。北京有三家保险公司首批获得试点资格。天平汽车保险北京分公司表示,作为一个涉及面广、流动性大,且纳税人多为个人的税种,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存在道路不熟悉、停车困难、排队时间长等种种不便。2008年11月1日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试点工作启动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保险机构的服务网点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业务的同时,缴纳机动车车船税,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船税,节约征纳双方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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