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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7日 14:13  新闻晚报

  □记者 崔烨

  记者昨天从保监会得到消息,根据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实施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已在京正式挂牌成立。

  据了解,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成员组成,分别来自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及三家保险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兼任该公司董事长。

  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筹集、管理和运作保险保障基金;监测、评估保险业风险;参与保险业风险处置;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将依法接收保险保障基金的全部资产。原保险保障基金所持有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8.8%股权由该公司承接。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适当拓宽了保险保障基金的资金运用渠道。按照保证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原则,保险保障基金的资金运用渠道增加了中央银行票据、中央企业债券、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等。资金运用渠道的放宽,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助于提高资金运用收益,增强保险保障基金的保障能力。此前,保险保障基金只能存银行买国债。

  针对近年来投资型保险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保险消费者不断增加的情况,《办法》将投资型财产保险、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等投资型非寿险业务纳入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范围,并明确规定了缴纳比例。《办法》将非投资型财产保险、意外保险,以及短期健康险的缴纳比例从1%下调至0.8%。

  目前,保险保障基金的来源包括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依法从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捐赠以及上述资金的投资收益。

  复旦大学保险系主任徐文虎教授表示,《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保险保障基金制度,明确了保险保障基金实行公司化管理,规范了保险保障基金的运作,为保险保障基金切实维护保单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消费者信心,完善保险监管风险防范五道防线,发挥风险屏障作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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