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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海康赠保险 骚扰加忽悠(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4日 03:53  每日经济新闻

  海康至今无出险记录

  保险凭证拿到了,那么公司之前受理过的这份保险中有出险记录吗?记者在采访中得知,这种“免费送保险活动”从去年10月份开展以来,海康人寿保险公司没有任何一项出险记录。也就是说,所有赠送出去的公共交通意外伤害险,都在客户6个月的“享受”中百分之百安全结束。

  海康为什么要与联通一起搞这个活动呢?海康人寿的李小姐表示,“这只是我们促销的一种方式,我们希望通过这个活动,让联通的客户变成我们的客户,让更多人知道我们公司的保险。”

  联通和海康人寿三大违规之处

  记者详细查阅了保监会在今年5月下发《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发现联通公司与海康人寿在代销、经营保险方面均有违规的地方。

  违规一:号码没有对外公布

  《通知》规定:开展电话营销业务,应设有电话营销专用呼出号码,并在全国性媒体上予以公示电话号码。

  若不是10109410的客服人员“自报家门”,没有人知道这个号码来自何处;记者通过网络搜索、114号码查询、联通和海康保险的官方网站查询,均没有发现这个号码。

  违规二:没有告知代理性质

  《通知》规定:以合作机构名义致电客户,应明确告知客户其保险代理性质。

  联通公司属于代理销售,可记者几次接到“联通理财俱乐部”的电话和短信时,客服人员都是以“联通公司”的名义直接做保险推介,并没有讲明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性质,甚至连保险公司的全称都省略。

  违规三:隐瞒条款、夸大其词

  《通知》规定:电话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将姓名、所属保险公司或合作机构名称、客服电话、产品名称、保障范围、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金额、缴费方式等内容明确告知投保人。同时应向消费者明确说明有关责任免除的事项。

  记者在拿到保险凭证才知道,在两项保障范围内,“意外残疾”的赔付条约是“依残疾轻重程度分为7级34项,给付保险金的10%~100%”,可是客服在电话里并没有说明具体细节。此外,对于保险凭证上的免除责任如“失明、四肢技能障碍、中风、癌症”更是只字不提。

  专家观点

  联通“骚扰”海康“忽悠”

  中国首席保险理财规划师黄宜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联通公司有泄露客户信息的嫌疑,而这个“免费赠送”的险种本身价值不大。“公共交通意外伤害,发生的概率极低,甚至没有。另外,有些保险公司会用钱买客户名单方便拉保险。海康保险通过联通做这个免费赠送的活动,根本没有成本的投入,比买一份名单还便宜。就算是有人出事了需要赔偿,这一万元对保险公司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对记者说,保险公司委托联通公司通过电信系统找客户,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联通公司作为供应服务商,没有权利对自己的客户进行合同之外的业务推介。这种电话属于骚扰电话,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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