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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市考验保险投资全委托(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8日 01:46  21世纪经济报道

  2005年保监会发布的《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资格条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经批准,可委托相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股票投资。

  由于成立年限等原因限制,生命人寿至今尚未有资格成立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以至无法直接投资于国内股票市场。2007年2月,生命人寿成为第一批获得委托投资股票市场资格的保险公司。

  一位熟悉智赢天下的人士透露,获准间接投资股市后,智赢天下下的股票账户就委托给了一家大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操作。

  但前述智赢天下净值数据显示,其股票投资战绩并不理想。这种将股票投资委托给其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第三方资产管理模式,并非能最大程度上隔离投资风险。

  求人不如求己。

  个别与生命人寿遭遇类似的保险公司,选择收回委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权利。

  “虽然我们和资产管理公司的合同还没有到期,但已经收回了委托账户,我们自己制定投资策略,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具体运作。”一保险公司投资部门负责人透露。

  据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介绍,一般而言,保险公司与选中的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时,会制定详细的投资指引,对关于投资范围、类型、比例、投资限制和条件、交易对手、风险承受能力、目标回报率和投资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待合同签署后,保险公司有权监察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管理活动,但由于业内普遍采用“全委托”模式,对投资管理活动不会过多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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