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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严令取缔地下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5日 07:31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肖莉

  近期,非法商业保险活动开始在一些地区蔓延,引起监管部门重视。中国保监会昨日称,对于任何非法保险活动,一经发现、核实,将坚决予以取缔并向社会公告。

  保监会已在近日《关于取缔非法商业保险机构和非法商业保险业务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保监局周密部署,建立起违法行为举报、日常监管与及时查处相结合的非法保险活动防范和预警机制。

  中国保监会有关人士昨天表示,近年来,非法保险活动在我国部分地区时有发生,一些非法保险活动借企业自保之名,行商业保险之实,个别地区甚至出现蔓延势头,严重干扰正常的保险市场秩序。

  根据保监会通知,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保险监管机构批准,擅自从事商业保险业务活动、商业保险中介业务的,都将被依法取缔。

  其中,非法商业保险业务活动包括:向社会公众收取保险费,并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的保险业务活动;以保险费以外的名义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中含有保险金赔偿、给付责任或其他类似风险保障责任的活动。

  非法商业中介业务则包括:擅自直接或间接向保险公司收取手续费、佣金或其他类似费用,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或代为办理其他保险业务;不允许以保险公估机构为名,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

  此外,为境外保险机构或其他机构销售或促成销售保险产品也被列为非法保险中介业务活动。

【 新浪财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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