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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12家险企偿付能力不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6日 00:5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雪瑾)昨天,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上透露,截至6月底,有12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比去年初增加了2家,其中个别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实际上,进入今年以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总体水平就出现了下降,这是受到股票市场不断走低的影响。“今年股票市场走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相应下降,这说明保险公司自身是非常脆弱的。”吴定富指出,由于偿付能力出现下降,部分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出现了强烈的投资冲动,超范围、超比例投资以及不规范关联投资时有发生。目前,部分保险公司主要依赖股东增资或发行次级债维持偿付能力,今年上半年已经有不少于10家保险公司通过股东增资扩股提高偿付能力。

  此外,吴定富表示,投资型业务发展过快,也给行业带来很多不利影响。1—6月,投资型产品占寿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为79%,比去年提高了9%,而投资型保险弱化了保险的保障功能,并容易引起业务的大起大落。吴定富表示,近年来,销售误导占寿险信访投诉的50%左右,这将可能引发大面积退保的风险,“抓寿险销售误导”是下一阶段保险监管工作的重点。今后保费将不是唯一衡量险企业务好坏的标准,将通过各项制度防范风险,完善各个公司的治理结构。

  为加大对保险行业内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吴定富昨天还透露,保监会将设立稽查局和培训中心,并设立稽查委员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四个非常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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