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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违法保费最大相差47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2日 14:22 长沙晚报

  专家称此做法既推动了行车遵章守纪,也是事实上的“重奖轻罚”,体现了制度优势

  本报讯(记者 王斌 通讯员 曾慧宇 杨海双)至昨日,交通强制险正式实施满两年,交强险“奖优罚劣”的制度优势也体现得越来越明显,可获优惠费率的车主人数远远超过了费率上浮车主人数。记者昨日走访人保财险、平安财险等长沙市各大保险公司了解到,从昨日起,续保交强险的家轿车主,如果上两个年度都没有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最高可以享受基础费率下浮20%比例的优惠,也就是说只花760元就能买到交强险。

  760元就可能买到交强险

  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自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当初的基础费率为1050元。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交强险实施了浮动费率。优惠的情况主要包括:上一个年度未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车主,续保时保费下浮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20%;上三个及三个以上年度未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比例为30%。

  “由于缺乏数据积累,因此交强险实施第一年,即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内,交强险没有实行费率浮动制度。”人保财险长沙市分公司车险部邓煜介绍说,交强险自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后,相关数据库平台采集到的信息最早也起于这时。从去年开始,借助于建立了一年的数据库,交强险车主能享受下浮10%的优惠。而昨日起交强险实施已满两年,7月1日起续保的交强险能享受到的优惠可上浮到20%。到明年7月1日后,“记录良好”的车主享受的优惠也将提高到30%。

  今年2月起,交强险的基础保费由原来的1050元下调到950元。考虑到此因素,从今年7月1日后,“记录良好”的家轿车主最多可省950×20%=190元。即以6座以下私家车为例,760元就能买到交强险。

  发生两次有责事故保费涨10%

  费率浮动机制与车主的记录息息相关,“奖优罚劣”的机制已发挥作用。根据规定,目前交强险保险费率水平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费率的同时,交通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一辆车如果多次出险,或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第二年投保时将缴付更多的保费。

  对于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如造成“有责死亡”事故的车主,续保交强险,保费上浮幅度已达到30%。根据目前保险费率,车主享受保费优惠与其保持良好记录的时间有关,但保费上浮与年限关系不大,而与车主发生的交通事故性质密切相关。相关规定要求: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车主,续保保费不浮动;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车主,续保保费将上浮10%;而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车主,续保保费上浮30%。以6座以下私家车为例,保费将高达1235元。

  而两年内没有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6座以下私家车主只需花费760元,守法和违法车主缴纳交强险保费最多可相差475元。

  “重奖轻罚”体现制度优势

  平安财险湖南分公司车险负责人朱琳告诉记者,从经验数据上看,上一年度内未出责任事故的车主(费率优惠10%),占所有续保车主人数的四成以上甚至更多;上两个年度未出责任事故的车主(费率优惠20%)和上一年度只出一次责任事故的车主(费率不奖不罚)也占有一定比例;而上一年度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有责事故的车主(费率上浮10%)为数较少,占比不到两成;造成“有责死亡”事故的车主(费率上浮30%),更是少之又少。这也就是说,获得费率优惠的车主较费率上浮的车主,人数多得多。交强险“奖优罚劣”对行车遵章守纪有推动作用,事实也形成了一种“重奖轻罚”体系,体现了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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