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精算师遭遇人才瓶颈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9日 03:47 金融时报
王小平 2008年1月1日起,随着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正式实施,经监管部门批复的一批总精算师走马上任。 1月28日,中国保监会在其官方网站称,为使该《办法》顺利实施,保监会对实施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保监会开始接受具有中国精算师资格的拟任总精算师任职资格申请;2008年3月31日前,将对具有国外精算师资格的拟任总精算师进行集中考核;自2008年1月1日起,精算责任人职责由总精算师履行。保险公司在尚未任命总精算师之前,总精算师职责可暂由精算责任人代为履行,但代为履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2008年4月30日。 中国保险企业的总精算师从此将名正言顺地履行其对公司、对社会公众、对监管机构所承担的责任。 “总精算师是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险监管与体制创新的重要内容。”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对总精算师制度的作用概括说,它是充分发挥精算作用的有益探索,也是辅助监管部门更好履行职责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必将有力推动精算事业更好地为保险业发展服务。 “总精算师制度无疑是个好制度,对其考核认定也是对的。但对于精算人才本来就奇缺的我国保险市场,这一制度在限度时间内完成实施,必将让精算这一专业人才需求缺口问题进一步放大,总精算师价码将自然抬高。”一位成立一年的寿险公司老总发愁地说,目前该公司的总精算师是虚位以待。 由于《办法》要求,取得中国精算师或国外精算师资格3年以上并从事保险精算、保险财务或保险投资工作8年以上者才有资格担任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同时要通过保监会的认证资格考试,“我们找到一位国外的资深精算师,没能通过保监会的考核;而国内一位在精算行业任职有一定年头,我们认为其经验也够的精算师,拿证又不到3年。”这位老总诉苦道:新的制度要求总精算师签字后保险产品才能上市。而作为新公司,总精算师不能到位,业务就无法开展。 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从1999年保监会首批认证43名中国精算师以来到去年9月,我国共产生了90名中国精算师和458名中国准精算师;同时,还有约200名国际认可的精算师。但其中有些精算师服务于保险公司以外的领域,任职于教育、研究、监管等部门。这对于目前已有100多家市场主体的我国保险市场,高端精算人才的缺乏抑或成为总精算师制度实施的“瓶颈”。 “对于大的保险公司,其实力保证了精算人才还能有些储备。但对中小公司、特别是新成立的险企,新制度无疑提高了人才成本。”另一位遇到同样问题的新险企董事长说。据记者了解,《办法》的实施,使一些30岁出头、符合监管硬指标规定的年轻精算师的身价从30万元至40万元向百万元年薪飙升。行情一路水涨船高,薪资谈不拢也成为一些保险公司难以找到心仪的总精算师的一个重要因素。 “我国目前处在保险发展的初级阶段,由于精算师培养、引进有一个过程,需要较长的时间,希望监管部门在制度建立的探索改革中有一个过渡期。”这位董事长建议。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