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专家建议环境污染责任险变相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 11:04 中国保险报

  □本报记者 谢柳

  “美亚保险的污染法律责任保险推出至今,只有外资企业购买过,国内企业环境风险意识比较弱,购买率比较低。随着国内法律、监管和技术不断健全,这类产品应该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日前,美亚保险责任险负责人谭洪波的一席话,揭示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国内面临的困境。

  几年前,美亚保险推出了污染法律责任保险,并由此成为国内第一家推出此类险种的外资保险公司。

  几天前,内资保险公司华泰保险也正式向市场推出“场所污染责任保险”及“场所污染责任保险(突发及意外保障)”。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就此发表评论认为,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日益重视,国内保险公司推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值得肯定的,这有助于提高国家产业水平、改善环境及提高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等。但这类产品目前在国内是否有市场,能否顺利推广,庹国柱表示并不确定。

  据介绍,健全的法律基础、完善的制度建设是环境污染责任险发展的前提。但在我国,现阶段对环保责任的认定尚“无法可依”。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法中心教授陈欣告诉记者,责任保险是因为侵权法才产生的险种,没有侵权法就没有责任保险,特别是侵权法的归责原则直接影响责任保险的承保责任。我国的侵权法是在近20年内发展起来的, 到目前还没有一部独立的侵权法典,没有统一的适用规则。

  至于环境污染责任险,除了侵权法外,其法律基础还涉及《环境保护法》。我国现行的环保法颁布于1989年,但环保法律法规的“软”、处罚额度“低”,已成为环保执法的掣肘。

  除了对法律制度的要求外,责任险的经营还面临着很多挑战,如产品条款的制定多依据以往的诉讼案例、费率厘定多根据以往的实际损失等。较之一般的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面临的风险更为特殊,陈欣将之细化为:一是风险的识别和量化困难,技术难度大;二是污染造成的损失巨大。如1989年美国油轮“埃克森·瓦尔迪兹”号在美国阿拉斯加州附近海域触礁,3.4万吨原油流入威廉王子湾,造成大批海鸟和鱼类死亡。针对此次事故的清污前后花了近10年时间,费用高达25亿美元,如果将赔偿和罚款计算在内,这场泄漏事故的代价为95亿美元;三是有些污染损失会随着时间推移逐步显现出来;四是除了实际损失之外,环境污染还涉及潜在损失,这部分损失常常是由恐惧造成的。如在美国,人们对石棉可能给后代造成的危害心怀恐惧等。

  资料显示,当年因石棉索赔案例,很多美国企业和保险公司都濒临破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般的商业责任保险都将环境污染排除在承保责任之外。

  后来,美国险企多采用批单形式承保个别环境污染风险,或者提供突然和意外污染事故的保险,其保单不仅要求污染事故必须是突发和意外的,而且还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报告给保险人,例如事故发生后的7天内。目前在美国,愿意对渐进发生的污染事故提供责任保险的保险人只有三四家,而且保单没有标准格式,承保的标准非常苛刻,通常要求投保人出具一份所面临污染责任风险的详尽报告,报告的费用非常高昂。保单的责任限额一般不太可能超过2000万美元,免赔额也规定得非常高。

  目前在我国市场上售卖的环境污染责任险主要引自美国市场,美亚保险和华泰保险对其进行本地化调整后向市场推广。陈欣认为,引入任何责任险首要的事情是要对其进行研究消化,一定要让产品变成适合中国市场的产品,防止出现“南橘北枳”。

  目前国内鲜有企业主动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应否由相关部门发文,要求企业必须购买?陈欣认为,经济问题只能依靠经济手段来解决,保险属于商业行为,所以,强制险宜越少越好。

  据介绍,在国外,很少有保险是强制性的,即使所谓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强制”,而是一种“变相强制”。如在美国,政府部门要求企业提交经济偿付能力证明,在污染发生后对企业处以重罚。企业权衡过后,都会主动购买环境污染责任险。

  专家建议,保险业界的重心在于要对险种研究和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并通过调整保费防止道德风险,间接惩戒污染行为;而有关政府部门则应加大对环境污染的处罚力度,提高企业排污成本,有效防范环境污染。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