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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险业参与三平安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1日 09:36 中国保险报

  本报讯 “省一包香烟钱,买一年平安”,江苏镇江扬中市农民张正良只交了20元钱,就因家中被盗获得了几千元保险赔款。日前,他写信给扬中市综治委,称赞“治安保险”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

  在镇江,像张正良这样获赔的农户达1500户,农户参保率近50%。令张正良等人受益的,是江苏保险业推行的“三平安”建设“治安保险”。

  在镇江,人保公司开展了一种叫做“治安保险”的险种。农户与村委会签订《防盗抢保险协议》,保险公司向每户每年收取20元保费,将人身安全、室内财产、商店、货物、首饰等全部投保,出险后农户可获1万元的保险理赔和现金。该业务目前已覆盖镇江30万户家庭。

  如今在江苏,保险公司管的事儿越来越多,不仅管学校、医院,还管起了农村社会治安等原来由政府部门管的事儿。据介绍,近年来江苏全省开办责任保险30多个,涉及治安、教育、卫生、农业、优抚等10个民生领域,为地方政府分了忧、解了愁,老百姓得到了实惠。

  为了探索有效化解医患矛盾和纠纷的长效机制,江苏保监局和省卫生厅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要求公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2007年3月6日,在给患者张某切除阑尾时,靖江市某医院医务人员因疏忽将纱布垫遗留在张某腹中,导致二次剖腹手术。张某小肠部分和盲肠被切除,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该事故被定为三级医疗事故,由医院一次性赔偿患者23.2万元。人保产险公司认定该事故属保险责任,赔偿医院172620.60元,化解了医患纠纷。

  在“平安校园”建设中,江苏人保、太保和平保等3家保险公司与江苏省教育厅签订保险合同,为全省1000万名中小学生统一购买了学生人身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江苏省政府每年拨款3000万元为校方责任险买单,保险公司承保、托管。该模式在全国开了先河。2007年9月13日,南京市某小学学生徐某参加学校组织的游泳课后,不听老师劝阻下水游泳身亡,人保产险省分公司支付了赔款22.6万元。

  江苏省原省长梁保华说:“过去我们习惯什么事情都找政府,政府工作也有一个怪圈,办一件事情就要建一套机构,派一批人员,定一些编制。保险公司的一些做法证明,很多事情不建机构、不增加人同样能办事,而且能办得更好。”

  (祖兆林 赵正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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