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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将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营销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6日 10:25 中国保险报

  本报讯 青岛保监局近日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要求加强对保险营销员挪用、侵占保费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管理。

  青岛保监局要求加强对保险营销员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加强对营销员的管控,对违规违约的营销员定期公布。

  加强对保险营销员的管理与制度建设。首先是加强对柜面业务规程内控建设,对柜面操作风险进行识别和控制;其次是加强对现金收付风险控制;最后是落实回访工作责任,加强客户回访,对新单、续期、撤单、失效、退保、进入宽限期、离司营销员保单和大额给付等不同业务种类,规定回访时限,规范回访内容和流程。加强对营销员的教育,使广大营销员明白哪些行为合法,哪些行业不合法,通过教育使他们成为依法从业的模范群体。

  行业协会及各公司也应加强与公安等司法机关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对挪用、侵占保费行为的打击合力。

  在青岛保监局的指导下,青岛市11家寿险公司最近还共同签订了《寿险营销员业内有序流动自律公约》,防止寿险市场出现公司间的恶意挖墙脚、营销员无序流动等行为。

  青岛保监局要求,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遵守自律公约,加强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行业协会监督执行力度;将自律公约纳入到诚信建设体系中,强化营销员风险管控。该局还要求,各保险公司应根据市场状况和环境变化,对公约内容及时调整,立足营销体制创新,尽快适应新劳动合同法对营销员的影响。

  (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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