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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交强险下月起降价1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2日 05:56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杜琴庆

  交强险自2006年7月问世以来开始第一次“改版”。昨日下午,保监会公布了新交强险责任限额及费率方案,并将从2月1日零时实行。新版交强险保额上限由现行6万元提高至12.2万元,同时,保费平均下调了10%左右,其中私家车保费下降了100元。

  保额由6万提高至12.2万

  新版交强险中有责任的总赔偿限额确定为12.2万元,高于此前听证方案的12万元。与现行(2006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交强险相比,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之前的5万元调高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调高至1万元(听证方案中该项仍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仍维持原先的2000元。

  在目前八大类42种车型中,涉及基础费率下调的车型有16种,下调幅度5%至38.58%不等,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降费,降费平均幅度10%左右。其中,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交强险保费将由现行1050元/年调低为950元/年,降幅9.5%。

  保费下调最多的是特种车(指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由原来的6040元降至3710元,降幅高达38.58%,6到10座的企业非营业用车,降幅为5.04%。其余车型费率均保持不变。

  保监会称,该新版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自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其中,对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对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也就是说,自下月起,旧交强险保单持有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将自动“切换”为新的12.2万元责任限额,从而享受交强险的“让利”。

  无责赔付总额增加100元

  昨天发布的新版交强险在无责赔付方面的规定变化不大。新交强险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改为1.21万元,与现行的1.2万元相比变化甚微。

  其中,导致死亡的无责赔付上限由现行的1万元提高到1.1万元,但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现行1600元下降至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则由现行400元下调至100元。在交通事故中,车主无责任情况下是否进行赔付,是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不同点之一。按规定,交强险遵循无过错原则,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则只有有责赔付。之前有听证代表要求,下调甚至取消交强险中的无责赔付条款,尤其是财产损失赔付。

  新版商业险将同步上市

  交强险此次降低费率并大幅度提升保额,尽管可以平息公众对其暴利质疑的不满,但有市场人士指出,这可能将对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产生“挤出效应”。

  “既然交强险是强制投保且保监会将保额提高,16种车型费率又会普降百元,很多车主投保过程中会认为商业第三者险就可以少保。”上海一家财险公司车险部人士表示,对于车主来说,原来交强险只有6万元保额,若对第三者造成生命事故,6万元不足以弥补过失,因此再购买10万元保额的第三者责任险作为补充;而如今交强险在保费下调、保额提升一倍的新况下,商业第三险对车主的吸引力或将下降,更有甚者索性只买交强险。

  对此,保监会之前曾表示,将指导保险行业尽快完成交强险相配套的商业三责险产品的改造和审批工作。新版商业险将与新版交强险同步上市。

   无责赔付比较(单位元)

              老交强险         新交强险

  死亡赔付     10000          11000

  医疗费用     1600           1000

  财产损失     400            100

  合计         12000          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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