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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调整方案公布:责任限额上调至12.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1日 21:58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备受关注的交强险调整终于有了结果,在听证会举行了近1个月后,保监会今天公布了新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方案将从今年2月1号零时起正式实行。

  保监会刚刚公布了新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在之前家庭6座以下自用汽车950元保12万元的听证方案的基础上,新方案将保额进一步提高到12万2千元,同时费率水平保持不变。

  新方案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有责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千元;相对应的无责赔偿限额分别为1.1万元,1千元和1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新方案将此前听证代表反映集中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8千元提高到1万元,同时事故率较高的无责财产赔偿限额由400元下降到100元。

  中国保监会监管二处处长张宗韬说:“此次采取“双调整”的原则,集中调高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限额将覆盖90%以上的人伤交通事故,同时交强险的费率水平下降了5%到39%,约有64%的车主将享受到交强险的费率下调。”

  对于新老保单执行问题,保监会表示,到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没有结束的保单,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事故的,按目前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现行保单将沿用到今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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