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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出新规 交强险办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 13:38 解放日报

  孙 欣

  过去的一年,受到大众和媒体热烈争议的险种不在少数。所谓“保死不保病”的重疾险还未走出人们视线,“400亿元暴利”的交强险又引起一片哗然。然而,正是在争议声的相伴下,2007年的保险市场开始向逐步规范的目标前进。

  一年的事实表明,讨论与质疑,恰是市场日益发展与成熟的标志。人们从不了解保险到开始质疑某些险种,是因为保险与人们的生活联系日益密切;而监管部门也积极应对这些质疑,拿出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消除质疑,让保险以更加透明、规范的形态展现在人们面前。

  重疾险:新规出台止风波

  重疾险风波由来已久,早在2005年12月,一篇“在中国千万不要买保险”的网络文章开启了重疾险争论的先河。2006年1月,深圳6名消费者的集体诉讼,更将这一风波推向了高潮。

  于是,消费者不禁疑问:重疾险是否真的“保死不保病”呢?在风波出现后,保监会迅速作出回应,指出这一说法不准确。据相关部门的理赔数据,自各公司推出重疾险到新规出台前,有9成的理赔是依然生存的重疾患者。

  太平洋人寿上海分公司个险部经理仲崇山认为,消费者之所以对重疾险存在“保死不保病”的质疑,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重疾发生后,存活率较低,所以容易被误解为只有死亡了才能获得赔偿。而且,重疾险中对每个承保病情的界定,是考虑到发病率、理赔额度等多种因素制定出来的,消费者平时印象中的大病不一定符合重疾条件。

  就在保监会作出回应后2个月,“重疾定义制定办公室”成立,重疾险改革进入了实质性阶段。经过了一年多的酝酿,2007年8月1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正式实施,标志着颇受争议的重疾险进入了首个“标准化”时代。

  新规的实施,无疑给了保险公司一次正面展示的机会。不少保险公司在新老保单的衔接上,都表示以“有利于投保人”为原则,从宽处理老保单的理赔问题。太平洋人寿、信诚等更拿出“提前给付”的杀手锏,减少消费者对重疾险“不保病”的误解。如太平洋人寿的“万全人生”重疾险就有保额50%和30%两种提前给付。

  同时,在投资型产品统领天下的时候,重疾险这一纯保障险种推出了不少新品。保险公司纷纷针对新规对原有的重疾险进行了升级,不仅包含新规中要求和建议的疾病种类,还根据自身情况不同程度的丰富了所保疾病类别。

  此次重疾新规的出台,在现在的条件下可谓“一步到位”。业内人士指出,新规虽然并不能完全杜绝争议,特别是理赔方面,但是这一规范让消费者感觉放心了,因为有中立的机构对保险作出了规范,这可以大大提高消费者对保险的信任度。

  交强险:“暴利”激起千层浪

  作为另一饱受争议的险种,交强险可以说是伴随着争议在成长。面世不久,就有人指责交强险信息不透明。而2007年4月北京一位律师的“交强险存在400亿元暴利”的观点,更是将交强险推向了风口浪尖。

  交强险是否存在暴利,保监会公布的首个年度财务报告给出了首年账面亏损39亿元的答案。此报告一出,就引来多方讨论。似乎普华永道出具的这份财务报告并不能让消费者满意。有媒体指责这份报告仍有许多不透明之处。

  不过,大多数消费者关注的也许并不是交强险是否存在暴利的问题,而是与之切身相关的保费是否会下调的问题。随着我国私家车保有量的增多,越来越多的人盼望交强险降价。因此保监会对交强险争议的处理,也始终贯穿着“降价”的主旋律。

  经过10天的征求意见,2007年7月1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并且接受广大群众意见,对草案作了改动。按照《办法》,费率浮动仅与有责事故挂钩,而且扩大了下浮比例,缩小了上浮比例。

  4个月后,保监会又发出通知,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交强险费率调整形成书面方案,正式拉开了“纯降价”的大幕。在方案中,备受关注的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保费将下调100元。

  交强险的一系列改革也呼之欲出。12月举行的交强险听证会,可以说是万众瞩目,不仅是基础保费降价声一片,被视为交强险“保费高、保额低”罪魁祸首的无责赔付也将在可行的范围内进行了调整,如原本无责情况下400元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可能降至200元。

  虽然交强险费率调整最终方案还未出台,可是降价已是不争的事实。并且保监会的一位人士还透露,12万元的赔偿限额还可能上调。

  业内人士指出,交强险在我国是新生事物,定价很难一步到位。因此,要达到“保额最高、保费最低”的境界,要做到“不盈不亏”,恐怕还需要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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