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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听证议出三大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 11:23 信息时报

  

交强险听证议出三大问题

交强险已经推出一年。新华社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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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报记者 乔倩倩

  近日召开的交强险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就交强险经营一年来的问题展开了5个小时的激烈讨论,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是否取消无责赔付以及救助基金的设立等问题上,交强险在经营一年后,将谋划“变脸”。

  问题一 费率调整是否到位?

  在新的责任限额方案下,拟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据测算,目前的车主中,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

  另外,在责任限额方面,由现行的6万元提高到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责任限额由现行的5万元提高到11万元。中国保险协会交强险费率调整项目组精算专家陈东辉称,根据初步测算,限额提高到11万元后,将可以使90%以上涉及死亡伤残的事故在限额内得到完全的赔偿。

  声音:赔偿限额有待再提高

  尽管调整方案将交强险费率做出调整,但听证代表仍认为保障不够充分。中国消费者协会代表陈剑表示,在经过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得出的交强险保额,应该提高到位。但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交强险责任限额目前是按照每次计算,而不论人数,这种计算方式并不科学。责任限额应该按照每次、每人来计算,这样才能使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得到足够的保障。此外,不仅要赔人身,也要赔财产。而对于责任限额的划分,陈剑认为最好取消,或者只分为人身赔偿和财产赔偿两类,不需要再做进一步的细分。他强调,交强险应该进一步提高保额。

  同时也有代表认为,交强险中8000元的医疗费用赔付限额远远不够,建议提高。某位律师认为,随着医疗费用的增加,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提高到1.2万~1.5万元才更合理。

  问题二 是否应取消无责赔付?

  即使自己没有责任,发生事故赔偿时,也需要为对方的损失买单。作为交强险历来的一个争议焦点,取消无责赔付的声音在听证会上再次响起。另外,有代表建议取消无责财产赔付。

  声音:不赞成一刀切取消

  听证会上,不少代表呼吁,建议取消无责赔付。北京大学副教授郑伟认为,不赞成一概取消无责赔付。《道交法》第76条第一款存在缺陷,但是修法的方向不应是一概取消无责赔付,而应该是强调即使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也应区分机动车与机动车(即所谓的车车相撞),以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和行人,也就是车人两种不同的情形。在车人的情形下,适用无责赔付原则,而在车车相撞的情形下,适用过错赔付的原则。

  问题三 救助基金为何迟迟无音讯?

  根据交强险规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对受害人抢救的,将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即8000元内进行垫付,如果超过8000元,则由救助基金垫付。但令人尴尬的是,交强险实施已经一年,救助基金还处于缺位状态。

  声音:不宜从交强险保费中提取

  多数听证代表呼吁,应尽快建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但这笔基金不应从交强险保费收入中提取。有代表认为,救助基金从交强险保费中提取,将在客观上给投保人增加不少负担。

  投保人代表表示,从目前交强险38%的投保率来看,如果从交强险提取救助基金,就等于是使38%的人承担了全社会的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救助基金不应该从交强险里面提取,应从交通罚款里面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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