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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应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 02:06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沈莉20日北京报道】

  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海商法与保险法研究所今日召开“交强险制度改革学术研讨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应进一步改进有关定价、运营、监管机制,提升和扩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与会者认为,交强险制度设计的本意是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包括不特定多数投保人和交通事故受害者。因此交强险制度改革要坚持贯彻社会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公平、效益兼顾,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服务。

  研讨会邀请多方面专家,集中探讨了降低保费、提高保额的必要性、合理性与合法性问题,《道路安全交通法》第76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制度改革,交强险运营模式研究,交强险监管模式研究,包括定价及听证程序研究以及财务监督机制研究等问题。(21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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