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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责任限额拟上调至1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7日 02:00 第一财经日报

  上周五,中国保监会举行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介绍了新拟订的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

  在上周五的听证会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代表陈东辉介绍了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关于上报交强险费率方案的请示》,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责任限额方案和基础费率调整方案两部分,主要遵循最大限度地减轻车主负担、对责任限额和费率水平进行“双调整”,以及基础费率“调低不调高”等三个原则。

  在责任限额(即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调整方案中,交强险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在

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元。

  在新的费率调整方案中,拟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据测算,目前车主中,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

  消费者最关心的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基础费率下调9.5%,即由原来1050元保费保6万,下调为交950元保12万元。如果投保人的行车安全记录良好,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按年可以享受10%的优惠,连续三年没有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则最终只需要支出665元,即可获得12万元的风险保障。对于为何下调该车型费率,陈东辉表示,这是考虑到家庭自用汽车涉及广大私家车主的切身利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结果。

  本次调整还集中调高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据了解,从目前赔付的情况来看,一旦出现重大人身伤亡事故,5万元的死亡伤残限额显得保障不足,仍有相当一部分损失需通过商业三责险补充或事故当事人自担。根据初步测算,如限额提高到11万元,则可使90%以上涉及死亡伤残的事故在限额内得到完全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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