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李冠如:希望采用代办模式经营强制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 19:08 新浪财经

  中国保监会于14日14时30分举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关于上报交强险费率方案的请示》,听取各方面意见。新浪财经对此次听证做图文报道。

  李冠如(申请人代表) :

  各位代表,刚才在各位的发言当中涉及到了业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我做了一个简单归纳。首先,是一个关于交强险经营模式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有见地的问题,而且有很多代表提及了包括李广江代表委托人、蔡国峰代表委托人、郑宗晖代表、李建峰代表、陈剑代表、蔡振峰代表、郝演苏代表、郑伟代表等等大家提到了关于经营模式的问题。确实如大家所说,强制保险的经营模式有两类:一是类似于跟商业保险一样的经营模式,就是由保险公司自行定价、自行运作,也是执行承担结果的,例如说像美国和中国香港地区都是采用这种方式。

  另外,代办的模式。是由政府来委托保险机构来代管强制保险的业务。保险机构只是收取一个固定的手续费,而经营结果最终由国家承担。无论采用哪种模式,只要模式定下来,都可以提高保险公司提高自己经营管理水平和降低经营成本。目前从保险行业的角度,我们希望采用代办的模式,因为在这种模式之下,可以把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完全分开,对强制保险单独管理和单独经营。在这种模式之下,强制保险可以受到一个更严格的监管,经营的结果也可以更透明。最终的盈亏由国家财政承担,也可以更好的落实不盈不亏原则。对于广大投保人来说也是更容易理解和接受。这是对于经营模式我们的一点想法。

  对这个问题李建峰代表太提到是不是可以委托其他机构来经营这个强制保险,因为这样,保险公司本身有车险业务,积累了很多这方面包括人力、基础设施、经验等等的问题。所以,由有经验的保险公司代办强制险,可以为强制险的开办提供一个基础,对于广大投保人来说是一个相对成本比较低的方法。进而李建峰代表还提到,既然是不盈不亏,保险公司为什么还要代办强制保险呢?我们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 首先,大家提到强制保险投保率不高,但是在开办强制保险投保率还是提高了,虽然是有38%,但是和以前相比还是有所提高。这种提高对商业保险提供一个相应的可能,对于商业保险保费的规模有积极的影响。  

  第二,从投保人角度来说,大家都是习惯上在同一家公司既买强制保险,也买商业保险,我们来办理交强险也是为既有客户的一种服务。  

  第三,从现在交强险在社会关注程度当中可见一斑。因为强制保险的经营使全社会更加关注保险,保险意识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基于以上几方面的原因,商业保险公司希望采用代办的模式经营强制保险。这是关于第一类经营模式的问题。  

  二是,关于刘旭升代表提到的中介费用的问题。很多人关注既然是一个强制险,为什么还要支付中介手续费呢?正是因为是一个强制险,在征求费用的时候,定了4%的手续费上限,对于其他保险,包括商业车险相比,这个手续费用远远低于其他险种的,实际的经营结果来看,从汇总报告当中大家可以看到,实际的支付比例是3.1%,这是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整体经营在手续费支付是比较规范;二是部分直接业务没有支付中介手续费的。大家会说,可不可以我们不要中介渠道了呢?其实把中介渠道作为销售强制保险的一个重要的业务来源是跟大家的日常消费行为、消费习惯密不可分的。随着私家车进入到大家生活,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我想包括在座的各位都习惯了我们到4S店去让它为我们提供车辆的一站式服务,当然其中也包括了保险。还有一个角度,就是近几年保险中介发展的非常快,他们往往为客户提供的是一揽子的保险服务。他们销售商业车险,当然他们也销售强制险,销售交强险。所以我们把中介作为一个销售渠道,考虑到他们为大家提供的服务有成本的支出,支出一个相对比较低额的手续费是目前一个相对比较合理的做法。这是关于中介渠道的问题。

  大家提到的第三个问题,就是蔡国峰委托人提到的交强险如果产生利润如何返还的问题,是不是可以折扣或者直接返还。关于这个问题,不盈不亏是大家强调一个很多遍的原则,它是一个制定费率的原则,在经营过程当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实际的经营结果很难或者不可能做到绝对的不盈不亏,首先对保险公司来说对强制险实现单独记帐、单独管理、单独核算,这个经营结果也及时、真实的公开、公布给大家。无论产生的结果是盈还是亏,都是通过调整以后年度的限额合乎费率的方法,让强制保险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内形成不盈不亏的原则。这是关于利润如何返还的问题。

  我想讲的下一个问题,是由刘旭升代表、康飞代表、曹建军代表都提到关于碰瓷的概念,这是日常大家行车过程中比较常碰到的一种现象。其实碰瓷是什么呢?是一种保险欺诈,保险欺诈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一直是我们管理的重点,但同时也是我们管理的难点。防范保险欺诈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从我们保险行业自身来说,近几年来在这方面有所提高,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随着我们交强险信息平台的建设,在风险防范方面有所提高,以北京地区为例,在2006年就发现了骗赔诈骗团伙有13个,处理了涉案人员200余人,我们相信随着全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在保险欺诈的防范方面,保险行业也能够有继续进步的空间,这是关于保险欺诈的问题。  

  下一个问题是关于投保率问题。虽然我们在主报告当中对投保率作了解释,为什么它现在整体是38%,但是还是有袁方代表、林祥茂代表等提到了关于38%是否合理的问题。正像主报告当中解释,主要在汽车保有量方面摩托车和拖拉机占比很高,这两部分车辆目前的投保率比较低,摩托车和拖拉机投保率的提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有一个过程。在这里,我想和大家共享一个数据,比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从它开始实施强制保险,从1995年到2003年,8年的时间,它的投保率是从70%逐步提高到了85%。因为它的车辆保有结构跟我们的机动车里面的汽车相对比较可以借鉴。这是关于投保率的问题。  

  王丽梅代表提到挂车为什么要投保强制险的问题。因为根据《条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需要投保交强险。挂车作为单独发放牌照管理的车辆,根据《条例》,它应该投保交强险的,为什么对挂车单独的收费?是因为当主车和挂车连接以后,主车无论在重量、长度和连接各方面发生的一些变化,风险的程度有所增加,所以对挂车是单独计费的。确实考虑到目前经营的结果,挂车的盈利水平比较好,所以这次对挂车的费率作了比较大的下调,是从主车的50%下调到了30%。同时,根据交强险的实物规定,在主挂车连接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事故,主挂车分别在各自的限额向下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当主挂车连接的时候,我们用130%保费承担200%的赔偿限额,这是关于挂车的问题。  

  我想要跟大家交流的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朱铭来代表提到关于交强险有打折现象的问题。首先交强险是强制保险,费率执行是有非常严格的规定,总体来说,执行情况是比较好的,这里有一个数据可以证明这个观点。以家庭生活用车为例,在06--07年度我们表定保费是1050元,我们实收的车均保费非常接近1050元,这里有很小偏差,主要是因为有个别短期保险。另外,上海地区在第一个年度就实行了费率的上下浮动,所以总体来说费率执行情况比较真实的。据报道,在个别地方出现了交强险折扣销售的情况,这主要是在销售过程当中,为了应对竞争、抢夺客户资源,出现了个别拿商业险的折扣来补贴交强险。交强险本身是全额入帐的。但是无论用哪种方式,交强险打折销售是违规的行为,我们行业一定会予以关注和处理。同时,我们也想说,在交强险的经营初期,在日常的经营行为当中,出现了个别的不规范现象,但是随着这项制度的推进,这种不规范现象也在越来越减少,我们也希望随着社会共同的监督,保险业自身不断的提高和努力,我们能把这个险种经营好、管理好。谢谢大家!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