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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客户不认同相关规定给保险公司带来压力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 19:01 新浪财经
中国保监会于14日14时30分举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关于上报交强险费率方案的请示》,听取各方面意见。新浪财经对此次听证做图文报道。 张海波 : 大家晚上好!主要我想在借此机会跟大家探讨或者交流一下。因为今天在22名代表当中有13名代表就76条修改问题或者76条规定的合理性意见提出了一些想法。从我们来看,各方面的想法还不是完全一致,比如有的认为这个规定要把财产损失从交强险当中剔除,有的认为是财产损失应该采取无过错原则,有的认为还要保留财产损失,所以各方面来看大家意见不一致。保险公司理解,大家所站在的立场和利益方面不一样,出现了各方面的观点,我们认为都是可以理解,毕竟作为第76条的规定一方面涉及所有道路交通参与人的利益。另一方面,由于无过错制度的实行,与大家传统的思维和观念有一个很大的差异。所以,我们作为保险公司对大家各方面的观点都持理解的态度。 借此机会,我们主要想和大家分享或者说交流一下保险行业在《道交法》第76条出台以后对无过错责任和财产损失赔付方面,我们所面临的情况和大家做一个交流。 首先,《道交法》第76条关于无责赔付方面,应当说我们理解立法者在这方面通过更好的保障受害者利益的想法。但是,在实际经营当中确实对保险公司也形成了一定的压力和困难。第一主要是向客户解释起来很烦琐、很困难,因为大多数客户不或者认同76条的相关规定。而且有一定数量的客户在不是很认同的情况下,认为相关规定是由保险公司制定,这给保险公司形成很大的压力。 第二,相应在业务处理上,主要是理赔处理或者赔款计算上造成很复杂的局面,这相应带来理赔效应降低和成本控制的困难。前面很多代表也提出到这个问题,特别的在财产损失的无责赔付方面,我们付出了相当多的成本,而且这种操作的难度是相当大的。 第三,我们感受到很多代表提到,就是说如果能够在财产损失方面进行一些改善,包括是否是一个有责还是无责的改善,或者是将财产损失从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当中剔除的一些设想,我们想确实在交强险保障范围和车主保障范围上有一个很大的变化。所以,针对目前的问题,我们也就是借此机会跟大家交流一下想法,我们希望有关方面能够更加关注这个问题,尽快在法律层面进行一个相应的调整。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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