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交强险降费拓宽车险选择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8日 02:4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刘秀德 张泰欣

  在试行了一年之后,交强险费率有望进行调低,这将对居民选择车险产生重要影响。专家认为,交强险费率调低一方面减少了居民的养车成本,同时也能与三责险形成良好的补充。居民应该更加理性地看待这次调整,积极购买交强险与三责险,并根据自己的偏好构建合适的保险组合。

  同时专家表示,在试行了一个年度,交强险出现了亏损的情况与其“不盈不亏”原则相悖。对于交强险利润如何处理,可以通过划归社会救助基金等方式来实现,此外,还应进一步细化相关标准,引导交强险的健康发展。

  巨额经营费用导致亏损

  保监会日前公布的交强险第一个业务年度经营数据显示,从2006年7月1日到2007年6月30日,交强险实现已赚保费227亿,投资收益14亿元。同期,交强险赔付支出为140亿元,而其手续费、保险保障基金等经营费用共计达到141亿,是已赚保费的62%。

  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表示,交强险经营费用高,主要是保险公司为了经营交强险,在电脑设施、系统建设等方面的先期投入较大。根据国内会计准则,这些投入将全部在第一个年度内摊销;但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这些成本将逐年分摊。因此,在国内会计准则下亏损39亿元的交强险,在国际会计准则下盈利6亿—8亿元。巨额的经营费用,可谓是交强险亏损的“罪魁祸首”。

  不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庹国柱表示,这并不影响交强险的利润水平,因为,费用全部在第一个业务年度摊销后,第二年度其经营费用将会减少,利润相应增加。“等明年数据出来时,就可以知道其利润情况了。”

  费率下调带来福音

  12月14日,中国保监会将召开听证会,就交强险基础费率调整的事宜听取相关人士的意见。消息人士介绍,经过调整,普通家庭用车交强险费率拟由现行1050元/年调低到950元/年,降幅为9.5%,总体而言,目前八大类42种车型,将有16种车型涉及降费,幅度从5%-33%不等,其余车型费率均保持不变。

  费率下降后,责任限额有望提高到12万元,这给众多百姓带来了福音。孙先生是一位君越车主,每年交强险、三责险的花费占去很大一部分养车成本,经过调整后,他认为,费率降低了,获得保险的额度也提高了,这给选择其他保险或是进行

理财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不过他认为,交强险费率的调整最好能够根据市场形势作动态调整。“如能降至850元左右,责任限额能提高到20万元左右,交强险的保障功能就能全面的体现了”孙先生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阎建军认为,交强险费率的下降可为居民更好的选择车险品种提供更多支持。一部分节省的费用可以选择购买其他险种,从而对车对人提供多重保障。他建议,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构建一个合适的保险产品组合,这样更能体现保障功能。

  “不盈不亏”原则需细化

  根据保监会数据,在交强险首个经营年度内,虽然24家保险公司中有22家遭受亏损,但另外有两家实现盈利。庹国柱表示,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经营管理水平的差异,结果肯定有好有坏。“管理效率高的公司能够盈利,而效率低的公司,必然会遭受损失。”

  交强险属于“不盈不亏”的强制保险,如果其第二个业务年度利润弥补上年亏损后还有盈利,交强险将违背“不盈不亏”的原则。而对于剩余利润该如何处理,也成为了业内人士关注的话题。因为保监会当初在设计交强险时,只根据总体上不盈不亏原则来核准其费率,对于交强险带来的利润处理方式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对此,庹国柱认为,交强险“不盈不亏”原则太过笼统,保监会应做出更明确规定。“在审核费率时剔除利润因素,而具体可盈可亏。”他表示,保监会应该将交强险的费率控制在成本水平内,保险公司经营的结果应该自担。“如果亏损,自己承担损失;如果盈利,利润也全部为公司所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陈欣则认为,对于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所产生的利润,可以考虑划归社会救助基金。救助基金是指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和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三种情况下,将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评论

  交强险无责赔付中财产部分该设置免赔额

  陈冬

  自交强险实施以来,其无过错补偿原则招致了很多车主的不满,同时也将保险公司置于尴尬的境地。那么,无过错补偿原则到底存在什么不足的地方?

  笔者认为,造成此种局面的原因之一是无过错补偿原则中财产损失的补偿。因为,只要发生交通事故就会产生财产损失,这大大提高了交强险的赔付率,从而导致交强险费率偏高。

  交强险作为强制性保险,保费高、保额低,是招致许多民众不满的主要原因。与我国台湾地区交强险费率相比,大陆家庭自用车保费为1050元/年,而台湾为男驾驶员515元/年,女驾驶员490元/年。而且,台湾在人身方面的补偿限额要远高于大陆。

  近年来,我国私家车数量的迅速增长,致使交通事故发生率也快速上升。同时,交强险中无过错补偿包含的财产赔付,使保险公司赔付频繁,耗费了大量保险资源,增加了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的费用,使交强险费率虚高。另外,交强险无过错补偿原则中的财产赔付,也耗费了大量保险资源,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

  其实,无过错赔偿在国外的交强险中也存在,比如美国。不过,美国的无过错补偿原则仅针对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并不在保障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在美国,如果交通事故中没有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赔付责任。

  总体来说,世界上对无过错保障范围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仅保障受害人人身伤亡,对财产损害不予补偿,上述的美国,以及日本、韩国、还有我国台湾地区都属于此类。另一类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予以保障,如我国大陆这种情况。

  之所以有无过错补偿原则,是为了强调生命的重要性,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因此,个人认为财产损失并不适用于无过错补偿。如果无过错补偿原则中不包含财产损失的部分,那么以上所说的无过错补偿原则所带来的问题将迎刃而解。

  只不过,在现行制度下马上将财产损失的补偿剔除在无过错补偿之外,可行性并不高。那么,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呢?对此,笔者有以下建议:

  交强险无责赔偿中财产损失的补偿应该设置免赔额。也就是说,如果财产损失不达到一定程度,保险公司可以不赔。而当损失超过一定限度时,无过错补偿原则可以按照规定的相应比例在补偿限额内进行补偿。这样不仅大大降低了保险公司赔付率,也将使得交强险的费率有所下降。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