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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理论创新获得持续性制度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 00:42 金融时报

  本报讯 记者张兰报道 为广泛调动社会科研力量,加强保险业重大问题研究并提高保险政策理论研究水平,中国保监会日前制定并公布了《中国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而该办法的出台,不仅明确了“以保险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更意味着“保险业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获得了更为持续的制度支持”。

  据了解,保险业一直以来都面临着现有研究力量比较薄弱,研究投入不足且比较分散的问题,而与此同时,保险监管、保险政策支持、风险防范、资金运用、公司治理等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出现,这就迫切需要发挥理论对实践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实施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制度,可以用较少的投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研究资源参与保险政策理论研究,增强保险政策理论研究的整体实力和影响力。不仅如此,该制度的实施还有利于在全行业营造调查研究、不断学习的浓厚氛围,及时掌握和了解保险理论研究的最新动态和成果,同时有利于促进保险业干部职工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培养和造就保险理论人才。”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如是评价该办法出台的意义。

  据介绍,该办法以保监会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下发,是实施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制度的总体指导性文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规划和选题、申报和立项评审、成果鉴定验收和结项、经费的管理与使用、附则等六个部分。重点在于规范部级研究课题的选题、立项评审、成果鉴定和经费管理使用,广泛调动社会科研力量,提高保险政策理论研究水平。

  值得关注的是,该办法根据经费筹集方式将课题分为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资助项目经费由保监会提供,自筹经费项目则由申报人自行筹集。根据资助额度的不同,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其中重点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0万元,青年项目的资助额度则为5万元。此外,为保证研究质量,《办法》还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了适当限定。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课题征集与选定时,须向机关各部门、行业内外和相关研究机构广泛征求意见;在评选与课题结项时,组织专家采用匿名评审等方式进行,确保公正;课题征集、评估评审等信息在中国保监会指定披露信息媒体及时发布,确保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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