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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没有必要保持过高水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2日 07:10 理财周报

  理财周报记者 姜欣蔚/文

  “偿付能力对保险公司来说很关键,有时候甚至是很危险、很致命的一个指标。对投保人来说,它则直接关系到在出险后,能否及时从保险公司拿到保险金。”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国军教授告诉理财周报记者。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亦曾表示,偿付能力是寿险公司的生命线,充足的偿付能力是寿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

  偿付能力重要如斯,国寿、平安、太平洋、泰康、新华和太平六家公司偿付能力水平如何?

  5公司曾历偿付危机

  国寿、太平洋、泰康、新华和太平均曾爆出偿付能力不足,其中三家还曾因此被保监会点名。

  按照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应该确保实际偿付能力额度随时不低于应具备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保险公司,将被保监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限制业务范围、限制向股东分红、责令停止开展新业务等,严重的甚至于被接管。

  2004年,国寿、太平洋人寿和新华人寿,因为偿付能力不足遭监管部门警告。据了解,国寿和太平洋人寿主要是受累于多次降息带来的利损差,新华人寿则是因为业务扩张过快。

  泰康也曾因业务迅速扩张造成偿付能力下降。保险专家、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告诫,保险公司一定要根据承保能力理性、适度扩张自己的业务,“有的保险公司承保额度甚至超过其资本金和

公积金之和的100倍,偿付能力自然难以保证。”

  王国军教授表示,业务急剧扩张、退保和呆坏账增加、投资失误等都会造成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下降。而提高偿付能力水平则可以通过增加盈利水平、增资扩股、收缩业务、发行次级债等方式。

  太平洋人寿就是通过凯雷注资33亿元渡过危机,新华、泰康和太平也先后通过发行次级债,提高自己捉襟见肘的偿付能力水平。

  国寿、平安充足率最高

  “年初刚刚回归A股的中国人寿和平安募集到大量资金,资本实力大增,所以偿付能力水平是最高的。”东方证券研究所研究员王小罡表示。

  今年1月份,中国人寿以18.88元的价格发行15亿股,募集资金总额达280多亿。3月份,中国平安以33.8元的价格发行11.5亿股,募集资金380亿。按照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为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数以百亿计的资金量入账,两家公司偿付能力自然水涨船高。

  按照中国人寿2006年年报,公司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为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3.5倍。A股IPO之后,2007年度半年报显示,公司偿付能力额度为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4.4倍,公司认为“偿付能力充足”。

  中国平安2006年年报显示,公司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为180亿,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为130.96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7.5%。2007年半年报中,平安没有对偿付能力进行披露。但王小罡推算,平安回归A股后偿付能力水平应在400%左右,接近国寿的水平。

  王小罡认为,非上市保险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很难募集到这么多资金,偿付能力水平应该都在200%以下。

理财周报记者了解到的数据也部分证实了这一推断,太平人寿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87%和148%,新华人寿二季度精算报告则显示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2%。

  偿付能力并非越高越好

  庹国柱教授表示,单纯从安全角度考虑,偿付能力水平自然是越高越好。但是,保险公司只要各项偿付能力监管指标达到监管部门规定,就可以认为偿付能力是充足的,没有必要保持一个过高的水平。

  “如果偿付能力过高,就说明保险公司的业务或者投资尚未做足,没有充分利用自己的认可资产。”王小罡认为。国寿和平安400%以上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被普遍认为是水平偏高。但随着公司新业务的开展、股权投资等资本运作,偿付能力水平自然会被降低。

  王小罡表示,“偿付能力降低是公司在经营和投资活动中的副产品,而不是目的。”偿付能力下降不能简单看作坏事,而是应该根据具体原因具体分析。如果投资能提高长期投资回报率,改善资产与负债的周期匹配就可以看作是一件好事情。“所以,维持一个合理的偿付能力额度是最重要的。”

  从未来来看,充足的偿付能力为国寿和平安业务开拓和股权投资预留了更大的空间,而偿付能力偏低的公司则难以大展拳脚。从当前情况来看,几家未上市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水平是相对比较适度的。

  次级债难解偿付危机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执行院长郝演苏表示,由于无法通过上市融资的方式充实资本金,非上市保险公司只能选择增资扩股、减少业务或者发行次级债的方式。公司股东一般很少自掏腰包增资,也不愿意缩减业务,所以往往选择发行次级债的方式。

  按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次级债指保险公司经批准定向募集,期限在5年以上,本金和利息清偿顺序列在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由于通过发行次级债所获资金可计入附属资本,所以可以起到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作用。

  新华、泰康、太平等曾先后通过发行次级债,提升偿付能力水平。泰康曾于2004年底和2006年先后两次发行13亿元和3.4亿元次级债,用于增强资本实力。

  庹国柱教授认为,次级债只能暂时化解危机,而无法从根本上提升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发行次级债可以提高公司的附属资本,但同时造成公司长期负债增加。等到次级债到期后,保险公司同样面临巨大的兑付压力。

  “提高偿付能力最根本的办法是增强企业盈利水平。融资仅仅是输血,盈利才是造血。”王小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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