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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资银行争相筹建合资保险 汇丰银行先获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0日 00:39 华夏时报
中外资银行争相筹建合资保险 汇丰银行先获批 保监会审批重“外”轻“内”? 本报记者 张 云 上海报道 近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的间接附属机构汇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下称汇丰保险)获得中国保监会的批准,与总部设于北京的战略伙伴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国民信托)共同筹建合资保险公司,汇丰银行成为首家获准在内地筹建保险公司的外资银行。而中资银行进军保险业还在路上。 一直谋划综合经营的建行董事长郭树清9月25日高调表示,建设银行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共同组建合资保险公司的计划正在等待监管部门的批准。 虽然合资公司何时能够正式成立还得看保险和银行监管部门的审批结果,但郭树清表示审批通过“为时不会过晚”。 而此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都曾经想设立保险公司,均未得到批复。建设银行获批成功与否将在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领域写下浓重一笔。 中资银行跃跃欲试 根据《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的规定,金融业应遵循分业经营原则,尽管如此,部分商业银行还是通过各种变通的方式试图进入保险行业。 尤其是新修改的《商业银行法》将“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投资”、“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条款,更改为“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营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意味着银行设立合资保险已可在国家允许的前提下进行。 为此,一大批商业银行跃跃欲试。 2005年,工行考虑与一家海外公司建立合资保险公司;同年,交行希望借在香港成立的交通保险公司参与到内地的保险业务开拓;2006年,浦发银行与巴黎银行等拟建合资保险公司,但均在一行三会的审批途中无果而终。 去年11月份,建行向银监会及保监会递交了经营保险业务的申请,按照原设想,建设银行计划于今年上半年成立保险公司的梦想实际上已经破灭。现在看来,除了建行自己高调叫卖,保监会、平安保险都异常低调。记者就此事向平安求证,但平安表示对此不予置评。 中国保监会也没有对最新进展发表看法。不过建行方面透露,保监会、银监会正在就银行系保险公司的监管进行磋商,已经拟出了初步的协议。 汇丰银行拔头筹 近日,汇丰保险与国民信托成立合资保险公司已获得中国保监会的批准,预期双方将各持有合资保险公司50%的股权。 在接下来的12个月里,合资双方需达到保监会的相关要求,并在获得保监会最终的开业批准后,合资公司将正式成立。 这对于尚处于混业经营冰河期的中资银行来说,犹如一声春雷。 业内人士分析,汇丰此次与国民信托筹建合资保险公司的申请,主要受益于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CEPA签署于2003年6月,准许香港居民和企业在CEPA框架细则下,进行指定的贸易及投资活动,包括允许银行有机会进入内地某些经济领域,包括投资保险业。 作为一项针对香港企业的优惠政策,汇丰率先实现外资银行筹建合资保险受益匪浅。 光大证券分析员肖超虎认为,汇丰银行一直拥有海外保险的经营资历也是主要原因,在这一点上,中资银行还很难与其匹敌。随着外资银行的步步逼近,中方绝不会坐视不管。目前中资银行系保险的股权合作已经在大的商业银行中试点,如中信、光大相继成为涉足保险、证券、信托、银行四大金融领域的金融控股集团。 另外,近日保监会公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送审稿)》中首次取消了银行券商投资保险公司的禁令,并提高了投资保险公司的门槛,3年持续盈利且有持续出资能力的投资者才可投资保险公司。对持股主体比例也做了除特别批准最高不得超过25%的限制。 尽管《管理办法》中有意取消了混业经营的限制,但《商业银行法》的限制仍然不意味着银行券商可投资保险公司的正式开闸。 业内观点 保监会谨慎不无道理 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余晓宜认为,保监会的谨慎不无道理,除了法律障碍,担心风险蔓延也是主要原因。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金融业进入混业经营状态,就连人民银行各级分行都开始介入证券、股票、投资、房地产、保险等非银行业务,形成了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局面,造成了金融秩序的混乱,并对经济过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最终管理欠佳的金融混业经营给中国经济带来了负面影响。 现在中国经济势头发展良好,混业经营也在逐步成熟的过程中,监管层又将面临巨大的监管挑战。获得批复需要各种监管体制、风险控制机制的逐渐成熟,否则,监管层不会盲目行事。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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