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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下放航意险定价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30日 00:14 东南快报

  中国保监会26日正式对外宣布,从今年12月1日起,将航意险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航意险将告别全国统一保费和保额为20元对应40万元的历史。业内人士预计,此举将使在福建存在多年的航意险共保协议解体。

  据了解,2005年11月,福建18家保险公司签订了旨在加强福建省保险公司航意险共保体约束力的《福建省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共保协议书》,所谓共保,就是由各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统一销售管理保单、统一支付手续费、并按照统一的份额比例分担收入和支出。各参与“共保”的保险公司需要遵守相关的协定,包括:不得变相降低保险费率、不得擅自扩大保险责任以及支付高额手续费或返还等。

  

福建省保险协会相关人士认为,该共保协议在我省保险市场的发展中是有相当积极意义的,下放开发权和定价权也并不意味着否定共保体的作用。

  曾一度占到共保体中43%份额,稳坐我省航意险共保体龙头地位的中国人寿福建分公司相关人士称,对航意险实行共保,主要是为了解决当时手续费恶性竞争、市场混乱的问题。但一些较晚进入福建保险市场,在共保体中仅占1%左右份额的保险公司则并不这么认同这一说法,他们认为,共保体实际上约束了保险业务的发展。

  “我们刚刚进入福建市场时就被要求加入共保体。”一家今年才进入福建市场的寿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认为,这种带有“大锅饭”性质的共保销售,并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因为福建的保险公司在航意险共保体中所占的份额是根据保险公司在本地市场份额来定的,这样一来,一些已经占有相当部分市场份额的“老资格”保险公司就自然占有较多份额,但一些新进入本地的保险公司就只有1%的份额,而且在共保协议的约束下,很难自行开发替代产品来和“老资格”们争夺市场。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新规的支持下,航意险共保体很可能逐步走向名存实亡。

  记者 宋向洪 周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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