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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被撞 车主有望不垫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1日 08:45 南京晨报

  晨报讯 自己的车被别人撞了,即使一点责任也没有,也得先赔对方钱。此前不少车主抱怨的交强险“无责赔付”有望以一种变通的方法得到解决。记者从江苏保监局了解到,苏州正在作相关调研,考虑是否要试点 交强险全责方承保公司代无责方垫付 方法。如果进行试点,交通事故中的无责车主不用先垫钱,而是由有责车主的保险公司先垫付。

  莫名其妙被撞垫钱还搭时间

  “现在偶尔在小区里见到那位邻居,我还是很不好意思。”刘小姐是个心怀愧疚的肇事者,从小区门口开着刚买的福克斯急着去上班,不小心撞到了停在路边的一辆菲亚特。

  这么一撞,一堆麻烦事情等在后面了。无辜的菲亚特车主马先生更是委屈不已:“你看看,刘小姐,我什么过错也没有,莫名其妙被撞了,还得先垫付你400块。钱是小事情,耽搁这么多时间忙这么多手续。”确实,开事故责任认定书,让各自的保险公司给对方的车拍照定损,双方各自修车,然后再约个时间互换发票,然后再拿着对方的发票,到自己所在的保险公司报销。一圈下来,折腾了几天才办好。刘小姐自己都觉得麻烦,没有一点责任的马先生自然更无法接受了。刘小姐后来明白了,这一切都是因为交强险条款规定,在道路

交通事故中,即使车主不承担责任,也要为对方的损失承担责任,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以及财产损失赔偿等。现实中遇到得比较多的情况是,两辆车相撞相擦,没有人伤,但是涉及车损赔偿。具体操作时,是由无责车主先行垫付,再向无责方保险公司进行索赔,400元是无责方的财产损失赔付限额。

  广东:由有责方保险公司先垫付

  日前,广东保监局、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推出的新举措是,有责方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垫付无责方当事人的无过错400元赔偿款,然后再由无责方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与有责方承保的保险公司之间通过内部财务制度予以解决。

  我省可能先在苏州试点

  记者从江苏保监局、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在苏州保险行业协会的牵头下,目前正在调研这种方法。但与广东不同的是,目前苏州还没有进入实施阶段,但如果调研后发觉方案可行,会在下一步开始试点。试点得好的话,有可能在全省推开。像刘小姐的那件事故,如果按照这种方法就可以这么解决:刘小姐的保险公司可以先把400元赔给她,然后在保险公司互相结算时,再向马先生的保险公司索回这笔赔款。这样,这笔钱实质上还是由马先生的保险公司出的,但是省得马先生从中垫钱。这样,没有责任的马先生心理上会舒服得多,双方各自也都能省下不少奔波。

  作者:黄淑慧/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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