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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对保险中介机构实施分类监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 02: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卢晓平 5月30日,北京保监局首次召开北京保险中介工作会议。 丁小燕局长表示,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对各中介机构实施分类监管,扶优限劣,鼓励有条件的保险中介机构走集团化发展道路。同时,加强对中介高管人员的监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她所说的综合测评,是指要逐步建立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制度,设定业务规模、诚信规范、内部管理、履约能力、业务质量、增值服务等方面的监管指标进行考评。 在分析了北京保险中介发展面临的形势后,丁小燕同时指出,当前北京保险中介市场发展仍面临着市场认知程度不高、行业人才匮乏和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等严峻挑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竞争行为不规范,数据不真实和发展思路不明确,内部管理薄弱等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保险中介的发展。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她强调,要提高监管水平,服务和促进发展。要加大市场行为监管,通过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市场反映恶劣、信访投诉较多、报表数据不真实和监管政策执行不力的中介机构进行重点监管;通过建立后续检查制度,从严处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中介机构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人员。 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北京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达到255家,占全国机构总数的12%。其中,代理机构113家,经纪机构112家,公估机构30家。2006年,北京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实现保费收入66.6亿元,比2002年增长了10倍,占全国专业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的28.5%;同期实现营业收入9.1亿元,比2002年增长了11倍,占全国专业中介机构实现营业收入的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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