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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健康险发展期待新一轮医改驱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30日 06:44 金时网·金融时报

  FN记者 王小平

  临近医改方案最后讨论阶段,保险业与卫生、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之间的交流探讨也日趋活跃。国家新一轮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关乎商业医疗健康保险的出路与未来发展,尽管不占主语权,保险业对医改关注不逊于相关其他政府部门。

  “三支柱”医保框架呼声渐高

  “目前是我国实现医疗保障全面覆盖的最好时机。为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建议采取以公共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内容的‘三支柱’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孙祁祥提出,构建框架的路径,除了通过对现有体制的改革,提高制度运行效率;扩大覆盖面以外,就是要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多层次保障需求。

  近半年多以来,孙祁祥领导的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先后举办了国际研讨会、双周讨论会、专题研讨会,邀请国际、国内有关学者、专家、政府官员对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进行了多次交流、研讨。前不久中心一年一度举办的“北大赛瑟论坛”,尽管将主题放在“民生保障与和谐社会:保险、社会保障与经济改革的视角”这样一个大框架之下,但主题演讲人的演讲无不关注到我国正在进行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由于孙祁祥本人也参与发改委医改课题研究,因此在该论坛上她向与会者勾勒的医改框架颇令人关注。

  原人保健康总裁、现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总裁的刘健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民众的医疗保障问题,需要有机结合政府和市场的功能,通过构建和实施综合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来实现公平和效率的合理统一。

  对综合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构建,刘健强调,它应该是一个各个主体分工清晰、定位合理、协作高效的系统,通过向民众提供广覆盖、分层级、高效率、低成本的医疗风险管理和服务保障,满足民众不同层次医疗保障需求。“这个体系主体构成框架包含有政府、市场与社会。而商业性保险机构作为市场方,应该具有这样的定位:通过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充当多层次医疗保障的提供者和政府、社会医疗保障项目的管理者。”刘键说。

  无论是孙祁祥“三支柱”医疗保障制度框架,还是刘健“合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其主旨是相通的。即充分利用政府、市场、社会可能调动的所有资源,提高我国医疗保障的覆盖面,使“民生保障”中亟待解决的焦点——“看病难、看病贵”得到缓解。

  医改的原则:以病人为中心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涵盖了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健康保险四大系统。从1998年和2003年两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表明,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口从16%下降到4%,商业健康保险覆盖人口占比从3.3%上升到5.6%。到2006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仅覆盖城镇就业人口的41%,参保总人口(包括参保退休人员)占城镇人口的27%。试点地区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50.7%;参合农民达4.1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数的47.2%。

  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在多种场合表示:目前的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着保障覆盖不足、保障力度不够、费用控制不力、运行效率不高以及保障制度不公五大缺陷,这最终导致近年来我国国民的健康水平提高趋缓。而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研究新时期医患的特点、需求、就医规律。“医改的原则应以病人为中心。”王陇德强调。

  而要体现这个原则,他认为,改革就要做到还权于民,注重公平;让病人从“求”到“选”,“病人选医生”;对困难群体要提供医疗救助资金、项目向农村、西部、贫困地区倾斜。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首要目标。”孙祁祥对此非常赞同,一是要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权利。二是在政府资源稀缺的条件下,应当将资源更多地分配给困难群体,以补充其可行能力的不足。孙同时表示,“三支柱”医疗保障制度构建应该是公平、多层次、循序渐进、协调以及是可持续的。

  从之前人们热议的美、英、德、新加坡等国的医疗保障模式及我国的历史经验看,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完全由政府来承担,有可能会出现政府负担重,监督和经办混同,效率降低,成本加大等一系列问题。当然,如果完全由市场机制来调节,自由发展,又可能会出现公平性低,公共性医疗费用投入不足,弱势群体保障不足等问题。

  刘健表示,构建中国特色的综合医疗保障体系需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兼顾公平与效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尤其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统筹考虑构建中国特色医疗保障体系的实施路径。

  留给健康险的空间有多大

  大力发展商业性养老、健康保险,可以有效缓解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压力,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活力和效率。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提出,保险业要紧紧围绕关系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自身服务的定位和切入点。对医疗、社会保障等保险业能够直接发挥作用的领域,要加大相关业务发展力度。

  尽管保监会大力倡导,但我国健康保险发展远不如人们的预期。除了我国健康保险本身发展时间短、市场拓展创新能力不足之外,这也与我国医疗卫生体制、国家相关政策不明朗息息相关。因此,对新一轮医改,保险业更希冀通过制度规定留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

  “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需求,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灵活多样的商业健康保险予以解决。孙祁祥在“三支柱”医改框架中把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强调到“大力发展”。首先,要强化与社保的合作。加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衔接,探索保险公司为社保部门提供具体经办服务。其次,要加强与卫生机构合作。保险业可以争取卫生部门在医疗数据方面的支持,采用卫生系统的疾病、诊疗、药品等专业编码,采集医疗卫生数据,并共同做好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管理。最后,争取税收优惠,加大对商业健康保险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对于企业团体购买补充性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支出部分可以在税前列支,在一定额度内列入成本;对于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其缴纳的保费部分,不征收

个人所得税,且个人获取的医疗保险金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鼓励社会资源投入到商业健康保险、第三方管理、健康管理等产业领域。通过具体政策和措施,鼓励保险公司投资医疗机构、开展管理式医疗,推动保险机构与医疗机构在病案管理、处方管理、慢性病管理等方面开展合作,有效控制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医疗风险。推动大型企业、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之间的合作,开展个人医疗账户基金管理、强制工伤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户管理等业务。在新一轮医改驱动下健康保险真正摆脱目前萎靡状态踏上大发展之旅,保险业的期待从刘健的观点可窥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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