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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为交强险暴利正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 09:37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高和平 报道 从7月1日开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将正式实施。目前,关于交强险是否存在“暴利”的争论流传甚广。 昨天,就“交强险是否存在暴利”这个敏感问题,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作了澄清。他表示,这是由于对保险公司车险赔案数等信息不了解造成的“误解”,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道路交通事故数,并不能简单等同于交强险赔案数。 日前,有律师算了一笔账,质疑交强险可能存在“暴利”: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亿多辆,按投保率80%计算,每年交强险保费收入达800亿元。但根据公安部门公布的交通事故数量,以交强险的最高赔付6万元计算,交强险每年最多赔200亿元。扣除税金、管理费等费用开支(合计不超过200亿元),交强险一年要赚400亿元。 对此,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计算方式,是不科学和不准确的,是对我国机动车辆的构成以及公安部门交通事故数不等同于保险公司车险赔案数等信息不了解造成的,两者不是一个概念。 他说,交强险除了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对于道路以外(如小区内、企业内、停车场等)的事故损失,保险公司也要立案赔偿,众多自行协商处理的事故虽未列入统计,但在保险公司形成赔案。所以保险赔案数实际上远大于交通事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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