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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人寿更名为嘉禾人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 15:01 新浪财经

  名称变更 承诺不变

  除名称变更外一切未发生改变 保户利益不受影响

  新浪财经讯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7日正式更名为“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这标志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以崭新的姿态活跃在中国保险市场的大舞台。

  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并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由北京中关村科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想控股有限公司、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六家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发起组建。公司总部设在北京,首期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计划在5年内增资至22亿元人民币。

  公司自2005年12月19日开业以来,始终秉承“诚信立业,以实求健,以新创业,以效争优”的经营理念,通过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机构网络迅速扩张,先后在北京、浙江、山东、辽宁、湖南、江苏、

福建等十个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业务也保持了强劲的发展态势。截至今年4月17日止,已实现保费收入超过6亿元,一季度在全国47家寿险公司中排名第12位。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的经营成果,全面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公司知名度,增强市场影响力,为打造嘉禾人寿“百年寿险老店”奠定坚实基础,公司高层基于长远的战略思考,2007年3月在全系统全面启动公司品牌

建设工程,并将公司更名列为品牌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嘉禾人寿”由此锻造出炉。

  嘉禾人寿有关人士表示,此次更名不涉及公司营业执照其他内容变更,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出资股东及出资比例均未发生变更;不涉及公司债权债务及其保险责任的转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公司更名后,原有客户的保单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凡持有公司更名前及更名期间以“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签订的保险合同的客户及其它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其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及其它合同项下的“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均由更名后的“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不影响任何保单持有人、受益人或其它合同项下权利人的任何权益。公司将向保单持有人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告知书,从而使客户的利益得到法律的保护。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公司此次更名活动,旨在进一步打造公司品牌,充分发挥公司的实力、技术和服务优势,以新的名称、新的姿态全力践行“终生对客户负责,时刻为客户服务”的服务宗旨,切实履行“一诺千金,诚信永远”的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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