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大都会人寿:中方要撤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7日 00:25 财经时报

  本报记者 崔帆

  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中资股东首都机场集团,正在与多家公司接洽,拟转让所持有的中美大都会人寿50%的股权。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外资寿险公司进入中国保险市场时,必须以合资的形式展业,外资公司可自由选择合资伙伴,但持股比例不能超过50%。

  首都机场集团的撤资行为引发了业内对合资寿险公司设立模式的质疑。甚至有人士表示,是现行的中外方股东各持有50%股权的互相制衡模式,导致了中美大都会人寿的“问题婚姻”。

  在这些人士看来,合资运营模式往往在股东双方合作“蜜月期”结束后,随着中外资价值观念的差异和对保险认知度的不同,会逐步显露出分歧,并直接影响合资公司的业务拓展。因此,一些外资保险公司开始呼吁中国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寿险公司。

  据透露,撤资一事进展很快,首都机场集团已开始着手与几家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洽谈。

  一旦撤资实现,不仅意味着首都机场集团与美国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近3年的跨国联姻宣告结束,同时,还将开创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后,首家合资寿险公司的中方股东将股权转让的先河。

  此前的2006年初,安联大众人寿的中方股东大众保险,曾退出安联大众人寿。2006年12月11日,中国金融业对外资全面开放,这使得外资在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中外金融合作等相关金融问题愈发引人关注。

  对于首都机场集团的撤资举动,中美大都会的有关人士均拒绝透露详细情况。

  但《财经时报》获悉,从2006年11月至今的三个月时间里,股东双方就撤资一事已经进行了多次磋商,且中资股东去意坚决。而保险业内人士分析,中美大都会人寿的经营效益不如预期,导致了双方合作的根基发生动摇。

  在中美大都会人寿业绩不理想的背后,存在着一个让中方股东准备退出的更重要原因——合资寿险公司普遍在中国遭遇必须联姻的尴尬,由此引发的“问题婚姻”,使得合资经营的模式屡被质疑。

  此外,有专家认为:“目前,合资寿险公司的运营普遍都遵循着一个‘潜规则’,这为日后走向分道扬镳埋下了隐患。”所谓“潜规则”,是指合资寿险公司的运营模式通常是董事长、财务和人事等业务部门由中资股东指派,总经理、保险业务营销部门由外资股东委派。但这种运营结构,往往在合作“蜜月期”结束后,随着中外资双方价值观念的差异和对保险认知度的不同,逐步显露出分歧和矛盾。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7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