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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集团四子公司获准互代 由海外发展内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 02:0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春健)继人保、国寿、平安三大保险巨头实现旗下子公司互相代理业务后,昨天,保监会又批准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旗下4家子公司可以互相代理业务。

  华泰证券分析师俞斌分析认为,与人保、国寿、平安不同,中保集团业务主要在海外。但近年来,中保集团的子公司已将业务逐渐发展到内地,子公司互相代理业务其实就是解决交叉销售问题,也意味着中保集团的销售渠道将全线打通。

记者:张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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