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青岛试行工伤补充保险 年交不足百元赔付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 10:00 金时网·金融时报

  本报讯 记者温跃报道 近年来,在建筑施工、空调安装、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职工发生意外在所难免,如果发生此类意外,相关企业常常为高额的赔偿叫苦不迭。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为有效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伤补充保障制度,由属于高危行业的企业每年给每个职工缴纳不到百元的保险费,一旦发生意外,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最高10万元的赔偿金。

  据了解,按照目前国家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在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基础上,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以及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还被鼓励参加安全生产的补充保险,这是减轻企业救助负担、化解社会矛盾的一条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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