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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贷款保险费用下调超4成 小心被多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 00:56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田桂丹)针对有市民认为公积金贷款需买房贷险是“霸王条款”,昨日广州市公积金中心进行释疑:目前广州没有取消公积金贷款强制购买房贷险的考虑,主要是出于保证资金安全的考虑;从2007年1月1日起,广州公积金贷款保险费用下调超4成。 暂未考虑取消房贷险 广州市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公积金贷款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借款额。借款申请人只需按照借款金额投保即可。此外,广州市没有取消公积金贷款强制购买房贷险的考虑。 由于有市民反映此前的房贷险费率负担较大,公积金中心提出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费率进行一定程度的降低。经协商,保险公司承偌从2007年1月1日起,启用新的费率标准,公积金贷款保险费用在原来的基础上有大幅度的降低:如1~5年内的贷款房贷险费率由0.8‰降为0.45‰,降幅超过4成。 小心被多收房贷险 另外,有市民反映目前广州个人购买二手楼的房贷险全面松动,个人可自由选择是否购买房贷险。但市场情况是,二手房交易中绝大多数仍在收取保险费。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购房者,公积金中心贷款的全过程是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的,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往往打包收取所谓手续费,甚至还可以讨价还价,其实里面就是包含了公积金房贷险,市民可根据此次新的费率标准留意查看中介到底收取了多少房贷险,以防被多收钱。 公积金房贷险新旧费率比较 原费率标准 年限1~5年6~10年11~15年16~20年20年以上 年费率(‰)0.8 0.7 0.6 0.5 0.4 新费率标准 年限1~5年5年以上~10年10年以上 年费率(‰)0.45 0.4 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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