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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保险不得经营交强险 中银保险欲变身中资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 09:40 北京娱乐信报
作者:仇兆燕 交强险的红火让众多外资保险商分外眼热。昨日,记者从刚刚进入北京市场的中银保险获悉,目前该公司已经在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沟通,意图变身中资。此前,同为外资身份的民安保险已经正式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变身”。 根据规定,外资保险不得在国内经营交强险。 在昨日中银保险首款产品中银保险盗抢险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目前中银保险已经向监管部门递交了“变身”申请,以获得经营交强险的机会。 中银保险营业部总经理刁粤生坦言,目前中银保险的市场策略确实受此影响。下一阶段中银业务的重点也将集中在家庭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上。中银保险更希望变身后再推出他们爱车管家的其他产品。昨日,中银保险仅推出了一款产品——中银保险盗抢险。 事实上,由于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并未承诺允许外资经营法定保险。因此交强险业务的大门对外资来说是关闭的。但是丧失交强险业务,对于财产保险公司来说,将产生连环效应,交强险的缺失,意味着其他保险业务的一损俱损。按照一般消费习惯,人们会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购买包括车损险和三者险在内的所有车辆保险。正是基于此,同样为外资身份的民安保险在2004年获得财政部认可国有独资身份后就积极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沟通,终于于6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最后一批可以经营交强险公司名单时,成功实现“外转内”跻身末班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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