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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上海保险业七大举措构建诚信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8日 04:05 第一财经日报

  陈天翔

  在五年之后,上海保险业可能会成为信用制度建设完善、信用信息技术全面、社会信用水平优良的行业。《第一财经日报》于昨日从上海保监局了解到,一份名为《上海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文件已经下发到上海的各家保险公司及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该文件表示,将出台七大措施以实现上述目标。

  据本报记者了解,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了推动保险机构高管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建设、拓展机动车辆联合信息系统、完善保险营销员个人执业信用信息系统、实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信用评级制度、推动工程建设单位的风险信息库建设、研究开发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信息系统,以及推进健康险平台建设等几大方面内容。

  保险机构高管人员在根本上可以决定一个公司的走向和整个企业的氛围,因此上述文件对保险机构高管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建设极为重视,根据保监局的了解,将会明确高管人员范围,统一信用信息采用标准,利用

信息化技术,推进相关部门和机构建立保险机构高管人员信用信息系统。另外,该文件还提到,监管部门也会支持和鼓励各保险机构在人员新增、变更、奖惩时使用该系统提供的相关信息。

  除此之外,建设健康险平台、研发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信息系统、推动工程建设单位风险信息库建设的相关内容是第一次被提及。按照相关监管局的思路,在健康险方面,将会建立跨行业健康险信息系统,即通过医疗机构、医保机构、商业保险公司等单位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开放性较强的系统平台;而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方面,将会利用消防部门关于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信息、消防检查信息,与保险信息进行结合,建立企业风险数据库,制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费率浮动机制,并在其中运用费率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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